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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中企在台设办事处研发EDA 台湾负责人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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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0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时任S2C(思尔芯)集团负责人陈睦仁,2010年在台成立思尔芯科技公司后,以外资名义完全持股,后来该集团遭港商国微公司收购,申请转换为中资遭驳回,但他仍协助国微公司将思尔芯公司改为“办事处”,违法在台生产销售电子设计自动化产品。北检6日依法将他起诉。

检方调查,时任S2C集团负责人陈睦仁2004年间,在中国成立上海思尔芯公司,作为积体电路电子设计自动化(EDA)技术研发总部,后于日本、韩国、香港等地都设有子公司,2010年则来台在新竹成立“思尔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台生产销售EDA、FPGA(现场可程式化逻辑闸阵列)等产品。

陈睦仁2014年5月间,以英属开曼群岛商“S2C Tech Inc.”在台代理人的名义,向经济部投审会申请由S2C Tech Inc.受让思尔芯公司所有股份,借此来台投资;思尔芯公司因此成为S2C Tech inc.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

然而,S2C集团后来遭香港国微公司收购,将上海思尔芯公司更名为“上海国微思尔芯公司”,并规划将S2C Tech Inc.持有的台湾思尔芯公司股权转让给香港国微公司承受,于2018年11月间向经济部申请将外国投资人转为中资投资人,甚至在未获准前即先行转让86.36%的股权给香港国微公司。

经济部2019年4月1日驳回上述申请,并认定S2C集团未经许可即改变上层股权结构,因此予以裁罚,并限定于1年内停止或撤回投资。随后,上海思尔芯决定解散台湾的思尔芯公司,转由香港国微公司承接,员工及原营业地均改为“上海国微思尔芯公司新竹办事处”。

起诉书指出,陈男明知上海思尔芯为中国的营利事业,非经投审会许可不得在台从事业务活动,虽然他于2020年5月函准解散思尔芯公司,但上海国微思尔芯在他办理解散登记前已实质掌握思尔芯公司,他还以另家上海思尔芯信息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务契约,以人力招募转换方式,协助上海国微思尔芯继续在台违法从事EDA的研发生产、销售。

台北地检署6日侦结,依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起诉陈男。◇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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