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117宗怀疑滥收水费 仅13宗成功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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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报导)发展局局长甯汉豪26日发表网志,指早前已提交修例草案提升打击滥收水费的执法效能及阻吓力。网志又引述水务署工程师指,因现时水务监督无权强制怀疑滥收水费人士提交资料,令搜证和调查出现困难。她又指,自推出“分间单位安装独立水表计划”以来,水务署已安装315个独立水表。

水务署工程师(立法检讨)杨盛婷表示,《水务设施规例》在2021年修订后,截至今年10月底,水务署共接获117宗怀疑滥收水费的举报,其中十多宗仍在调查阶段,另有13宗已成功定罪,罚款介乎1,000元至5,000元。余下个案都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提出检控。

她续指,由于现时《水务设施条例》及《水务设施规例》没有赋予水务监督权力,就怀疑滥收水费个案,强制涉事人士提交资料,令搜证和调查方面出现困难。故是次修例建议赋权水务监督可要求有关人士提交相关资料,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不遵从有关要求,即属违法,并建议处以罚款最高10,000元,逾期仍未提交所需资料,往后每天额外罚款最高1,000元。

为加强禁止滥收水费的阻吓力,水务署建议将滥收水费个案的罚则提升至两级制,首次被定罪的最高罚款为原来的10,000元,其后再被定罪的最高罚款为25,000元。并建议新增条文,被裁定滥收水费的人士须向付款人退还款项。是次修例亦订明,业主只可在水务监督发出水费单后,才可向租户收取水费的付还。

另外,水务署于2021年推出“分间单位安装独立水表计划”,为“㓥房”安装独立水表并简化相关申请程序。今年4月起政府更豁免每个独立水表的水费按金(400元)及提供每个独立水表的费用(120元)。

截至今年10月底,水务署共收到194宗申请,其中123宗获批,共安装了315个独立水表。水务署现已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同时引入近距离无线抄读水表,让抄表员在单位外用仪器直接读取水表读数,解决个别“㓥房”难靠人手抄读的问题。@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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