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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检声押诈团成员法官不准惹议 南院:依证据判断

图为台南地方法院资料照。(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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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南综合报导)台南地检署近日侦办一起虚拟货币假投资诈骗案,发现诈团竟有应对检警调查的教战守则,有串证之虞,一口气声押11人;但台南地院考量,公司要求成员谨慎应对检警是合理状况,裁定全数请回,让检方相当不满。南院说明,法官基于中立审核职责,依全卷事证独立判断。

南检近日侦办泰达币假投资平台诈骗案,除了提出该集团加密货币金流分析报告外,也发现涉案的虚拟货币公司使用个人账户收款,不像是一般合法公司,且公司成员间在通讯软体对话中更提及诈欺集团行话“车”,疑为人头账户提款卡之意;该公司主管还提供成员应对检警讯问的教战守则,“你们谁的笔录有一点差错,就会搞得全部人进地检署”。

检方认为有串证疑虑,因此向法院声押11人;但台南地院考量,站在公司经营的立场,为使长期营运顺利,要求职员之间学会如何谨慎应对检警,属合理状况,因此将11人全数裁定无保请回,让承办检察官相当不服。南检上月24日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认为,该公司如未涉及不法,何需预先指导员工回答敏感问题,显有可议之处,撤销发回重裁。

对此,南院说明,检察官声请羁押时,对证据评价及证明力范围自有其想法,但相同的,法官基于中立审核职责,不仅参考检察官声请羁押理由,更需依全卷事证独立判断是否犯罪嫌疑重大、检察官声请羁押是否符合各项羁押要件,此属审判核心,也是羁押制度从侦查回归审判的意义所在。

南院强调,法官基于司法个案拘束原则,因个案证据来审查是否需羁押,依照各嫌疑人于个案中所涉案情节、社会秩序等因素来做比例衡平考量,不应纳入与法无关的因素,而政府政策及案件增加比例,均非《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审查羁押要件;本案对涉案公司性质、公司提供员工内容是否确为串证的教战守则,均由法官对证据整体评价后决定。◇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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