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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硬闯镜电视案?主委:依法审查皆有处理期限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陈耀祥10日表示,镜电视负责人变更案、有线电视上架等申请案,依照行政程序法都有处理期限。(林仕杰/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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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日前媒体报导称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将偷渡镜电视案,对此NCC澄清,作为合议制的独立监理机关,依法审查案件,个案审理都须经委员会议全盘考量充分讨论后,依法作成决议,不可能“偷偷强行闯关”任何个案;NCC主委陈耀祥则表示,镜电视负责人变更案、上架案依法都有处理期限,不管过或不过都要做出决议。

媒体报导有不少立委收到署名NCC内部吹哨者的检举信函,指陈耀祥近期准备偷渡镜电视案。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0日邀请NCC主委备询,针对传出将强行通过镜电视案,陈耀祥会前接受媒体访问表示,第一,相关内容他是昨天看新闻才看到,是否为所谓吹哨者,真假无从判断,不过从该内容来看,他对NCC运作并不熟悉,NCC相关业务皆有业管单位,没有所谓核心幕僚。

陈耀祥说,第二,各种议程在委员会讨论前,都会事先公布;第三,镜电视有好几个案子,包括负责人变更案、有线电视上架等申请案,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规定都有处理期限,NCC也尊重先前交通委员会的决议进行调查,调查后也请NCC内部人员整理给立委阅读与讨论。

此外,媒体询问是否因政府高层施压,或是任期即将至一定要做出成绩,所以要强行闯关镜电视案。对此,陈耀祥表示,近期确实有可能会讨论到镜电视案,但没有高层施压问题;而他的任期到明年7月,还有1年多,没有所谓任期内做出成绩问题,不管个案过或不过都要有决议。

至于是否回避镜电视审查案,陈耀祥表示,目前没有回避事由,他对外界透过刑事手段、媒体意图影响与干预NCC对个案审查、业务推动表达遗憾。◇

责任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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