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强制举报虐儿草案今刊宪

违者最高监禁三个月及罚款五万 劳福局指阻碍举报同样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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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6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曾晓熏香港综合报导)《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将于今日刊宪,社福、教育和医疗卫生界等被列为强制举报者,他们若有合理怀疑有儿童被虐待,须尽快举报,否则会面临最高3个月的监禁及罚款50,000元。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梁振荣表示,局方会制作相关指南,又指若有他人阻碍举报,亦有可能会面对刑责。

政府前日发稿时提到,政府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培训,亦会拟备实务指南,协助他们识别目标个案。梁振荣昨早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指南会列出不同虐儿场景分析,而且业界均受过专业培训相信指南有助业界分辨个案。

至于条例中对“严重伤害”的定义,他举例指,包括身体受严重伤害、儿童长期被忽略导致营养不良、涉及性行为等。

梁振荣说,立法强制举报虐儿是因为儿童表达能力弱,须依靠第三者揭发虐儿行为,认为不应由未成年人决定是否举报。对于有人担心法例生效后会增加教师和家长间的磨擦,梁振荣强调,教师是凭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举报,不应因为担心家长或校方不开心,而不举报严重个案。

他又强调,如果有人阻碍举报会面临同样的刑责,例如校长禁止教师举报,前线社工与上司商讨后上司不准举报等。

梁振荣预计,立法后举报情况会增加,但认为不过升幅不会太高。他又认为不应硬性设立举报死线,但业界须在延误举报期间,确保涉事儿童得到充份保护,例如安抚情绪或协助搬离受虐环境,则可视作免责辩解。

条例涵盖23个职业

当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中提到,强制举报规定应涵盖经常接触儿童的专业人员,包括:社工、幼儿工作员、儿童住宿照顾服务院舍的院长、教员、寄宿学校的舍监、护士、医生、牙医、牙齿卫生员、中医、物理治療师、职业治療师、医务化验师、视光师、放射技师、药剂师、助产士、脊医、言语治療师、营养师、听力学家、臨床心理学家、教育心理学家。

“强制举报者”如发现儿童受虐,须尽快向社署或警方作出举报,并以指定格式提交书面报告。当局如可根据报告识别有关儿童,便会向“强制举报者”发出书面确认。接获举报后,社署和警方会共同或独立作出初步筛查。另外,社署将设立电子学习平台,为“强制举报者”提供适当培训,帮助他们及早识别和举报怀疑虐儿个案。

工作小组建议在《条例草案》加入条文,为“强制举报者”在执行其职能时提供保障,包括任何人不得故意阻止或阻碍“强制举报者”作出举报;除非指明情况,否则任何人不得披露作出举报者身份,亦不得披露能够藉以推论出该身份的资料;“强制举报者”不会仅因作出举报而招致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以及不得仅因某“强制举报者”作出举报,而断定该人违反任何专业操守的或专业道德的守则,或断定该人偏离任何为人接受的专业操守的标准。

文件又建议,“强制举报者”如没有在可行范围内尽快举报怀疑虐儿个案,但真诚而合理地相信,延误举报符合该儿童的最佳利益,并在延误其间采取所需行动保障该儿童利益,可作为免责辩护。

对于在同一团队工作的多名“强制举报者”,例如医院内的医生、护士和医护专业人员,可能重复举报个案。工作小组建议,“强制举报者”如真诚而合理地相信已有人已作出举报,因而未有作出举报,亦可作为免责辩护。

当局将于今日刊宪,立法会将于6月14日首读及开始二读辩论。◇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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