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律师吁废除寻衅滋事罪 专家称是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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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8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宁海钟、骆亚报导)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近日联名上书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创下以律师事务所名义要求废除该法的首例。法律界人士认为,五律师集体吁废“寻衅滋事罪”是一个代表民意的壮举,但是专制中共不太可能理会。

“寻衅滋事罪”是中共治下一项声名狼藉的罪名,它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当局可以随意将任何与官方不一致的言论或行动扔进这个袋子里治罪,因而被法律界称为口袋罪。中共相关法律也成为行政与警察机关打压民众维权上访的“合法”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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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律师吁废除“寻衅滋事罪”

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上书全国人大的“关于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上周五(4日)在中国社交媒体流传。建议书全文显示,晓临律所5名合伙律师兰庆洲、于凯、马晓临、于兆燕、张文鹏联名上书,并盖上律所的公章。

建议书指出,该所律师在多年执业过程中,办理了数起寻衅滋事案,“深感寻衅滋事罪罪状表述的模糊性,严重影响了公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损害了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是从1979年中共刑法中的“流氓罪”分解出来的。上书说,之后,它就成为了新的“流氓罪”。建议书指出,“寻衅滋事罪”的存在,是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处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模糊地带的行为,大多被以“寻衅滋事罪”作为兜底条款进行处罚。

建议书提到,网络上发表失察言论的行为以及上访、申诉、控告等行为,常常被指控寻衅滋事。实际上,如此指控不仅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使公权力缺乏监督,更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知名社会博主陆火在网易平台发文,称赞“山东这家律师事务所,实在太硬气了!”

山东晓临律所主任于凯律师对陆火表示,本来不想写这个材料的,也怕给律所惹麻烦。但是近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几起寻衅滋事案,安徽淮南朱玉珍发抖音喊冤被控寻衅滋事案、吉林洮南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案、“上访妈妈”唐慧寻衅滋事案,“严重违背了天理、人情”。

于凯认为,实践中,导致司法背离民意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寻衅滋事罪”立法上存在的弊端,是该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导致了司法的不确定性。

直至8月7日,陆火点评山东晓临律所的公开上书的文章尚未遭到审查删除。于凯律师微博帖文公开的上述建议书仍能访问。大纪元记者7日拨打建议书上留下的两个手机号码,其中于凯律师的手机关机,于兆燕律师的手机未能打通。

中共全国人大法工委尚未对这五名律师的上书作出回复。

法律界人士:五律师上书废除寻衅滋事罪是一个壮举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8月7日对大纪元表示,五位律师向全国人大上书,提出要废除寻衅滋事罪,这是一个能得到全中国人民支持和拥护的提案,是足以代表全中国人民心声的一个壮举。

赖建平表示,寻衅滋事罪已经成为中共专制统治中国人民的一个基本手段、一条恶法。

“在所谓的改革开放之前,中共有一条罪名叫反革命罪。这个罪随时随地可以适用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它没有边界,没有标准。后来修改宪法、修改刑法,又弄出了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然后来了一个寻衅滋事罪。三个罪名加起来取代了原来的反革命罪。这三个罪名都叫做口袋罪。所谓口袋罪,就是任何一个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可以把它丢到这里边。”

“现在有这么几位义人、勇士,公开地向全国人大上书,要求废止这么一种恶法,这当然毫无疑问是一个壮举。”但是,赖建平对废除寻衅滋事罪的前景不感到乐观。

大陆一位不便具名的维权律师8月7日对大纪元表示,几个律师提出来废除寻衅滋事(罪)这个要求,实际上只是就案说案。但中共不在意民意,不会理睬的,类似这样的事件有很多,基本上都是石沉大海。

他认为特别是当下寻衅滋事罪被中共滥用、用在维稳方面得心应手,它不太可能去改变,民意在中共那里根本就不起作用。

该律师表示,过去为代理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的维权律师们也讨论过,是不是向全国人大去信,要求取消所谓“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这个刑法第三百条的罪名。而且类似的罪名还有不少,都是中共故意拿来制裁老百姓的,中共不太可能去改变它夹带私货的这种东西。

“所以我觉得不太可能有什么结果。不过能站出来呼吁,传播一下,敢公开,这也是勇气可嘉。”

近年来,取消寻衅滋事罪的呼声不断。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已撰文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2022年、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共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也先后两次提交废除“寻衅滋事罪”建议。中共当局迄今无视各界呼声。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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