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传媒车牌查册收紧 记协批不尊重终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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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杨日香港报导)运输署收紧车辆查册,新安排下传媒进行车辆查册,申请人须列明理据及提交相关证明,待运输署署长信纳涉及公众利益大于车主私隐后才会批出。香港记者协会批评新安排不尊重终审法院早前的裁决,同时损害新闻自由,促请运输署检讨。

记协主席陈朗昇昨早致函运输署长李颂恩,并将信件公开。记协指,就蔡玉玲车牌查册案,终审法院的判词指出,新闻自由是宪法保障的权利,没有理由将真诚的新闻报道排除在“其它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选项以外,而且《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列明新闻活动可获豁免,以平衡私隐权与公众利益。

记协批评,运输署的查册新安排要求记者另申批核是与终审法院的裁决背道而驰,为新闻报道设下重重障碍,严重影响记者的新闻采访工作,实属荒谬。

记协又指,署方新安排要求记者在申请查册时,要向运输署长交代申请理据甚至是采访计划等,形容是“僭建”署长审批权,不必要地增加车牌查册的关卡,亦无视新闻报道的时效性,甚至影响新闻的保密原则。记协强调,法律从没有赋予署长级官员界定何谓“公众利益”,并对传媒查册作出实质干预,做法非常不合适,涉及潜在利益冲突。

记协促请运输署检视新的查册安排,并建议由运输署署长确认申请人的新闻记者身份,即可使用有关车牌资料,尊重蔡玉玲案裁决及《基本法》对新闻自由的承诺。

运输署早前宣布更改车牌查册安排,但新安排下的7项指明用途仍未涵盖传媒采访报道,不过就引入例外情况的申请程序,申请人需以书面向运输署署长申请,并提供身份、理据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只有署长信纳涉及公众利益大于车主私隐后,才会批准申请,且不设上诉机制。◇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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