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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华被控发展共谍组织无罪 北检上诉批原判分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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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4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综合报导)曾任中华妇女联合会理事长、统促党统促党女娲党部主委的中配何建华,被控收受中共资金至少40万元,协助搜集法轮功修练者在台活动讯息,以假讯息、陈抗活动干扰2020总统选举等,经北院判决无罪。北检认为,原判将犯罪事实刻意分割,有重大明显错误,因此提起上诉。

起诉指出,何建华自2014年加入统促党,同年11月成立女娲党部,并将中华妇联会会员纳入该党部内。她在新党前立委冯沪祥引荐下,结识中共统战部旗下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时任副部长高伟等人,她长期与该会人员联系,举办“在台陆配回娘家”、“两岸婚姻家庭”等活动,并由全国台联提供赴陆落地招待,进而灌输统战等政治理念。

北检调查,何女透过中华妇联会名义在台发展中配组织,积极推动统战活动。她不仅指挥组织成员搜集法轮功等团体在台活动讯息后向全国台联回报,并撰写“希望祖国能够对在台的大陆籍人摸底”等文件,提出在台发展中配组织的工作计划,提及要栽培可靠中配干部进军台湾政坛,更受北京市台办人员指导、资助,刺探有台独理念国人的赴中资料。

而她获统促党提名为2020不分区立委候选人后,在选举期间更依中国台湾同学会副会长黄信瑜指示,以“蔡总统博士学历造假”议题于总统蔡英文登记参选前后,在台举办大型陈抗活动、散布网路假讯息,以影响选情;另受全国台联资助,召募在台中配或友人赴中接受落地招待,进而取得名册及个人资料以扩大组织规模。

检调单位2019年12月22日在何女于中华妇联会办公处兼住所查扣现金新台币40万元,因其中有部分是以银行绑带捆妥,明显是从他人处取得,但何女未能证明其合法来源。

不过,北院判决指出,“发展组织”是指成员为达成该组织成立目的,对外接触、招揽、吸收新的成员,以扩大组织中可用人力资源,不以有刺探公务秘密等行为当作前提要件;何女虽指示中华妇联会秘书包克明撰写“工作计划”,但无证据显示何女依此有何实际作为。至于其他诸多被控的犯罪事实,也都无证据可证明是替中共发展组织。

北检上诉指出,原判决不谙《国安法》中“发展组织罪”的整体构造,虽承认起诉书所指全部事实,却将全部事实刻意分段切割,认为某段或为言论自由、另段又称只是一般活动,他段又称与发展组织不同,以各式理由否定“发展组织”的客观要件,忽视该罪的集合犯性质,未以全部行为总合观察,更未审认意图,抛弃既未遂犯之论驳。

上诉书提到,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的界线在于,任何人纵然在政治上可以主张支持“中国统一”,但其主观意图及客观行为绝对不可以达到“与中共等敌对势力合谋摧毁我国之国体及政体”的程度;否则,按照立法者意旨,其行为已对我国“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产生“明显而立即之危险”,此时当不能再滥用言论自由概念滥予保护。◇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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