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医疗院所强制口罩令 5/19起全面解禁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宣布,19日起医疗(事)机构、老人福利机构从强制佩戴口罩调整为建议佩戴。(中央社。)
人气: 117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24年05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武汉肺炎疫情趋缓,但医疗机构仍存在戴口罩规定,实施至今已超过1千多天,疾管署8日召开专家会议讨论是否解禁,经专家决议,自5月19日起,调整医疗医事机构、老人福利机构为建议佩戴口罩场所。

武汉肺炎在2020年蔓延全球,台湾在当月12月1日起,要求民众出入医疗院所等8大类场所,都要配戴口罩,但随着疫情趋缓,临近国家,如日本、韩国等国已陆续解除口罩令,目前台湾医疗场所口罩规定仍持续,实施逾1千多日。

疾管署8日召开“卫生福利部传染病防治咨询会-COVID-19防治组”专家会议决议,考量国内新冠疫情持续稳定可控,且国际间陆续放宽防治措施,“为防治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进入医疗医事机构、老人福利机构应佩戴口罩”公告,将于5月19日停止适用,调整医疗医事机构、老人福利机构为建议佩戴口罩场所。

疾管署副署长曾淑慧说,经专家会议决议,5月19日起相关机构全面改采建议佩戴口罩,不再强制佩戴口罩。

疾管署表示,对于民众配戴口罩规定,有三项调整规定,一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传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现发烧、呼吸道症状(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喷嚏)时,非必要请避免进入医疗照护机构;如有必要进入,于有症状期间及症状缓解后5日内,进入医疗照护机构应佩戴口罩,并遵循呼吸道卫生与咳嗽礼节及落实手部卫生。

二为过去一周内曾与感染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本身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肿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风险者、探视或照护疑似/感染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入医疗照护机构应佩戴口罩,落实呼吸道卫生与咳嗽礼节及手部卫生,并遵循医疗照护机构内部相关规定或国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

三为2岁以下婴幼儿或因身体、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众,于咳嗽或打喷嚏时,应使用卫生纸遮掩口鼻,使用完毕后将卫生纸丢进垃圾桶,执行手部卫生,降低传播风险。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