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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助打诈 金融业者不配合最重罚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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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在9日通过“打诈新四法”的立法跟修正,采源头管制,金管会说,如果业者未提供照会者相关资讯、未保存资料或交易纪录、未配合建立联防通报机制等,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罚锾提高5倍。

内政部长林右昌说,以打诈专法而言,着重源头防制,特别针对包括:金融机构、虚拟资产服务业、电信业、网路广告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务业、电商业、网路连线游戏业等关键产业,要求履行防诈义务。

他们说,若业者不遵循相关规定,依业别不同,最重处1,000万以下罚锾,可连续处罚直到业者改善,并将依客户或用户涉及诈欺犯罪程度作出不同处罚,最重将停止提供服务。

金融面向,金管会则说,把存款账户、电子支付账户、信用卡、虚拟资产账号等当作规范标地。

做法上,金管会说,在遏止人头账户部分,会强化确认客户身份以及加强暂停交易功能、拒绝提供服务等控管措施。

为及时控管可疑账户遏止不法交易,金管会说,要求金融业保存相关资料及交易纪录,并向司法警察机关通报。还有,依司法警察机关通知,金融业发还账户内剩余款项等虚拟资产。

法务部表示,虽然目前虚拟货币交易所已经由金管会列入管理,不过目前是在行政法上,未来修法后将加上刑法,未来业者也必须肩负起防诈责任,因此不管交易所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必须要纳入管理不分大小,且国外虚拟货币交易所也必须来台落地。

金管会补充,目前不分国内外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共计有6、70家,其中完成洗钱防制的法遵声明共25家。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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