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企业获利591元 被罚1800万元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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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30日讯】近日,山东青岛一企业因违反中共外汇规定获利591元,被罚款近1864万元,引起网民关注热议。

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6月24日公示一份罚单显示,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被没收违法所得591.63元,罚款近1864万元。

处罚的依据是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6月28日,中共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有关负责人对红星新闻说,青岛兴信昌为外商投资企业,经调查发现,该企业具有“假外资”空壳企业典型特征,资金汇入后快速结汇全额转移到疑似地下钱庄控制账户,形成循环操作。

该负责人还称,这种虚假外资采取“资本金汇入+地下钱庄汇出”的方式,既不能在税收、就业等方面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背离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管理人才等政策初衷,而且不利于经济决策,对此坚决打击。

据介绍,该企业违反了外汇管理局有关通知的规定,属于非法汇入行为,金额合计2,883万美元(约1.86亿元人民币),按照其汇入金额10%的比例对其进行处罚,共处罚款近1864万元。

上述负责人称,在违法所得方面,企业的违法所得由汇入资金利息计算所得,因资金停留时间较短,产生利息合计为591.63元。

对此,大陆网民纷纷热议:

“贪官贪十亿八亿的该罚多少?”

“核酸检测造假非法所得800亿,罚款多少?”

“假疫苗赚了几十个亿,罚款上万。”

“前段时间有个采矿的企业,罚了5千多元,有大爷卖葱罚了几万。”

“菜农违规卖菜盈利几十元,可以开出10万元罚款单。”

“轻罚官,重罚民,多少荒唐的处罚已经让老百姓怀疑处罚的正当性!”

“行政罚款的乱像己到了疯狂的地步,这种洗钱应交由经侦警办案。 行政单位屡屡开出巨额罚单,全为一己私利,因为这种罚款上交后,有2成转移支付返回本单位,这不就来钱了。”

据天眼查显示,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为港澳台法人独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目前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公司注册地址是青岛市胶州市香港路。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等。

责任编辑: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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