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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少法公布讯息各县市不一 立委提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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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委林月琴、陈培瑜,以及靖娟儿童安全文教基金会、台湾婴幼儿家长协会6日举行记者会指出,《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公布姓名之条款订定21年,公告讯息仍纷乱不一,家长查询无所适从,因此提出公告起讫时间要统一、说明违法理由要清楚、资讯要好查,捍卫家长知情权等三点诉求。

记者会三点诉求,一、公告起讫时间要统一,公布之年份与时间点由中央统一订定标准;说明违法理由要清楚,应简述说明违反《儿少法》之事由;捍卫家长知情权,应于各县市首页即设有下拉式选单,而非家长需要层层点击查找或自行输入关键字搜寻。

林月琴指出,清查22县市“违反儿少法公告”专区,发现问题重重。如:嘉义县从2011年开始;台东县却是2023年才有公告。苗栗与宜兰县只公布一年且资料分别只有4笔、2笔,台东县只公布2个月的资料。

林月琴继续表示,公告违规内容更是标准不一,台北市有姓名、身份证字号前五码、违反《儿少法》详细事由,但云林县仅提到“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第1项第2款”,让家长即使可查询到行为人姓名,也无从进行比对。简言之,22个县市22个做法,中央必须积极介入处理。

陈培瑜表示,目前《儿少法》的公布姓名机制,是从1993年开始加入《儿童福利法》的设计,可以想见当时并没有细致的规划,但随着时空环境改变,搭配数位化时代家长对于查询的需求,卫福部应该要更进一步的细致规范。

靖娟基金会执行长许雅荏表示,目前资讯不只不利查询亦缺乏明确的法规命令,县市消极以对的结果恐造成犯罪行为难以勾稽,流窜甚至改名后借尸还魂之样态,呼吁卫福部应健全法规,明定相关资讯公告原则与期间,积极维护儿少权益。

台湾婴幼儿家长协会理事长陈乃慧表示,违反《儿少法》若只公告姓名,对受害家长而言,不是迟来的正义,完整揭露违规样态及身份证前五码,才是政府应当给家长的公道。◇

责任编辑: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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