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金字塔诉讼制度是积案解决治本之道

【字号】    
   标签: tags: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月19日讯】有关法院积案迟延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关切,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静萍昨天接受专访时强调,司法院要求各法院解决积案迟延所拟定的各种方案,只是治标之道,尽管诉讼制度改革并非一蹴可几,但未来唯有建立金字塔型的诉讼制度,才是彻底解决法院严重积案的治本之道。

据中央社1月19日报导,林静萍表示,法务部长陈定南先前声称法院对重大案件审理迟延,导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等说法,尽管这种对具体个案发表看法等说法存有不恰当性,但也的确点出法院严重积案情形。

她指出,在提及法院积案严重情形时,一般民众多半希望法院将积案速审速结,但如果只单纯为了“速审速结”理由而快速将案件审理终结并裁判,反而有可能造成反效果。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形下,有可能会造成法官为求快速而草率结案,当事人在不服判决结果下会进一步向上级审寻求司法裁判,反而无助于积案严重问题的解决,因此如果法院严重的积案情形无法配合各项配套措施改善,将未竟其功。

林静萍说,法院的法官在从事审判工作时,都希望能审判独立,但“审判独立”的真正目的是要保障公平正义的裁判品质,绝对不能无限上纲,甚至把它当作司法“反管理”、“反监督”借口,否则将曲解“审判独立”的真义。

林静萍在专访中,也特别提出包括“管理”、“制度”、“人事”等方式,做为司法院解决积案的思考模式。

她认为,司法院是一个庞大组织,各级法院法官也有沉重的案件压力,司法院在管理方面应能有效减轻法官工作负荷,诸如让行政业务更有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繁琐行政事务,若能让法官拥有法官助理处理例如影印、调阅相关卷证、法学资料的搜集等,都能使法官更有时间去思考繁杂的案件,相信能因此减低案件上诉比率,部分的积案自然会被消化掉。

在“制度”的改革方面,林静萍表示,应朝建立第一审为事实审的重心,使案件于第一审就能充分厘清事实,第二审则以事后审为原则,避免重复调查证据,第三审则采严格法律审,彻底解决案件再三发回的问题,也就是要打造成为一个金字塔型的审级结构。

她认为,藉由诉讼制度的改革,可以案件于第一审的审理过程中,就能把事实彻底厘清,减少案件于宣判后再上诉的机会,以及减少案件日后于二、三审之间来来去去的不可预测性。

至于“人事”方面,林静萍说,包括司法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与法官法等法律,也要配合修正,使原本在第二审与第三审的优秀法官能回到第一审担任法官,也就是要借重第二审与第三审法官的专业与经验,协助部分欠缺经验与资浅的第一审法官。

不过,在从事这项改革时,司法院也要能打破法官心中原本的上下级法院观念,如果能把最优秀的法官放在第一审事实审的审理,也等于是能将最接近于事实的案件给重新还原出真相,最能还诉讼当事人的公平与正义。另外,林静萍在专访中也提及,法官的调动次数不要过于频仍,同时也要避免法官过劳,也就是唯有透过诉讼制度的彻底改革,才是标本兼治之道,否则,任何措施只有治标效果,无法完全竟其功。@。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