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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押刘泰英再遭驳回 检方指会有适当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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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日电)检方声请羁押前国民党投管会主委刘泰英再次遭挫,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陈宏达今天表示,就法官在裁定无条件驳回刘泰英声押案后发给媒体的新闻稿来看,法官似乎混淆了审判程序与实体,同时涉及突袭性裁判,检方在收到裁定书后会有适当回应处理。

陈宏达表示,就法院发给媒体的新闻稿来看,法官是将检方原先以涉侵占、背信、违反证交法涉嫌重大声押刘泰英的部分,及后来新增刘泰英涉贪污、伪造文书及违反公司法等罪的部分分开审理。

他指出,对于刘泰英涉侵占、背信罪的部分,法官显然支持检方的见解,同时也认为刘泰英的确有串证之虞,但却又认为未到案的关键证人,就算届时证词有利于刘泰英,也不会影响检察官进行追诉,据此驳回检方羁押声请,检方认为在驳回理由上,法官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而就刘泰英涉贪污、伪造文书罪部分,陈宏达表示,这部分虽然是检察官事后追加的新增犯罪事实,与前次声押刘泰英的犯罪事实不同,但侦查本来就是动态的,且新增犯罪事实也是刑事诉讼法所允许的,检方认为这部分属保全程序,但法院却予以分割,检方认为这部分法官涉及实体判断。

陈宏达指出,在刘泰英的新增犯罪事实部分,虽然被告事前不知道,但在法官审理时,只要及时告知同时给予被告辩明的机会,则在诉讼程序上的瑕疵就可以治愈,但法官予以分割,也有突袭性裁判的嫌疑。

他说,对于台北地方法院在审理本案时采最严格的标准审理,台北地检署可以了解并给予尊重,检方会加倍努力,强化搜证,以符合北院法官较高的审理标准,但北检仍对法官裁定对检方后续侦查的影响表示遗憾。陈宏达表示,由于目前检方还未收到法官的裁定理由书,因此尚不知确切的裁定理由,若法官的确将检方此次声押刘泰英的新增犯罪事实予以分割处理,检方也不排除将这一部分予以单独处理,而与检察官是否就此次裁定理由提出抗告分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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