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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恶妻苦肉计 家暴验伤图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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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佳蓉╱高雄报导〕L姓中国女子半年前嫁来台湾,和将近八十岁的老荣民不睦,并在半年内就申请到三张验伤单,指证老人家对她动手,从而声请到家暴法保护令,接着要求数十万元离婚赡养费,后来转念不愿离婚,还“呛声”等“老”老公死后,她要回中国等着领他的半月退俸。

 承办员警原本同情妇人,认为她遭到台湾老公的虐待,等看到近八十岁的老先生,拄着枴杖,走路还要人搀扶时,才警觉到真相和“事实”恐怕还有距离。

 警员透露,K姓老荣民半年前回中国探亲,据说那时,将近中年的L姓妇人,看准老先生“找伴”的心理,对他热烈追求,不但一天一封情书嘘寒问暖,字里行间更多次透露,想陪老人家共度余生。

 警员指出,两人婚后,妇人就以环岛旅行为由,每次动辄离家半个月,别说照顾老公,连回家次数,用十只手指都数得出来。

 老婆不回家的戏码经常上演,老先生不禁怀疑她有外遇,因而多次激烈争吵,警方怀疑,妇人利用这种手法激怒风烛残年的老人家“动手”,再以脸部、手脚的皮肉伤,到医院开具两张验伤单,向警方申请到家暴保护令,同时准备诉请离婚。

 但法令规定,欲以保护令诉请离婚,须有三张以上验伤单。

 据警员转述,在第二次验伤单之后,妇人涉嫌蓄意扭伤老公下体,逼得老荣民回手赏她一耳光,这一记耳光,果然顺利“累积”到第三张验伤单。

 承办家暴的员警原本相当同情妇人遭遇,等见到老荣民由朋友搀扶,脚步蹒跚地步入警局时,员警全都看傻眼,心想,一位是风烛残年,一个是中年力壮,怎会前者“打”伤后者?

 警员指出,妇人原本执意离婚,且开口向老先生索五十万元赡养费,后来不知何故转念,改口不愿离婚,且以持有保护令为由,主张她今后根本不需履行同居义务;同时,更呛声等老人家过世后,她要以荣民遗眷身份返回中国,每月坐领丈夫的半月退俸。

 老人家向警方泣诉,自己虽曾收养一名义子,但独居多年,禁不起略具姿色的L妇热烈追求,才动了找伴结婚的念头,不想一生为国奉献,最后竟因惹上“家暴”官司而身败名裂,甚至连身后财产都可能要“回归祖国”,说着说着,老泪纵横。

 老先生虽曾认养一名义子,却因未办理领养手续,无法以指定继承方式为自己“解套”,年迈的他,如今不但得拄杖上法院去抗告,还要接受为期十二周的处遇计划;受理这起“家暴”案的员警看了,都为他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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