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玷污女副乡长 广西环江一乡长被判刑

标签:

【大纪元7月30日讯】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某乡的乡长邹某﹐酒后强奸了年轻貌美的女副乡长。日前被河池市中级法院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广西政法报7月29日报道,2002年12月1日,邹某与副乡长卢某等几人一道下村检查工作。办完事后同村干部喝酒一直喝到下午。邹某有点喝昏乎了,作为副乡长的卢某不时帮乡长代酒而醉得不省人事。

  6时许,一行人回到了乡府,邹乡长与卢副乡长的表姐黄某等人将她扶进房间。当他人都陆续走后,邹乡长却还留在卢副乡长闺房﹐趁着卢副乡长酒醉,强奸了她。(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高县林园中学自由车选手 国际赛表现优异
【纪元专栏】傅国涌:权杖.生殖器.法律
澎湖七美九孔美食节  招揽食客游客七月莅临
重庆发生A型肝炎疫情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