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案:冤!冤!冤!

曹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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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2日讯】我弟弟赵常青被西安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起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安司法机关羁押8个多月之后,7月10日法院在极为隐秘的情况下不公开地审理了此案。8月4日,我弟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作为亲属、作为赵常青的亲兄长,在得悉判决后,我有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常青是一位忧国忧民的爱国青年。其理想是:在中国实现自由民主。用他的文章的题目来说,这是《一个美丽而光荣的梦想》。梦想何罪之有!如梦想有罪,岂不是胸怀着这种梦想的人统统都有了罪!而判决书却正是将该文视为常青有罪的主要证据。令人费解,更令人忧愤。

常青作为一个公民,倡议在中国建立公民社会。为此,他呼吁国民从自己做起,承担起每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这乃是于国、于民、于政府都有利的大善举,怎么竟被判决书视为罪恶?!这种颠倒是非善恶、视正义为仇敌的做法,只能让上帝所耻笑而被魔鬼所赞扬。

常青仅仅是再普通不过的公民大众中的一员,而且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一员。他既不掌握国家秘密,更未刺探、收买、泄露国家秘密。他参与组织的两次呼吁和建议,在全国、全世界都是公开的。西安法院为何不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庭审前口头答复说此案涉及国家机密,乃是公然撒谎。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何在呢?再说,口头上说常青一案涉及国家机密,为什么在判决书上却不敢写明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呢?西安法院这一做法违背了刑事审判应当遵守的程序正义的原则。

纵观该案,我们认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常青的审判,不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是非法的,是非正义的审判。在中国政府和司法界实行“司法大改革”的今天,如此深文周纳、出入人罪,是对基本人权观念已深入人心的大时代的强烈反讽和反动。

常青对现在的司法公正已经绝望。在一审判决后,他口头表示不上诉。我们体会到他当时的心中是多么悲凉,是多么孤苦无助!但这决不表明他已然服判!

我们坚信常青冤案恢复法律正义、获得最终改判的日子为期不远!我们慇切地期待着。(2003年8月17日)

(民主认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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