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美国的飞航旅客资讯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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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秉钧台北特稿)随着美国对伊拉克战争的结束,大西洋两岸紧绷的关系已逐渐趋向缓和,不过欧洲联盟与美国间,最近又因双方对反恐提供飞航旅客资讯上的意见不一,重起争执。

由于美国在二零零一年发生“九一一”恐怖份子攻击事件后,反恐已成为布什政府最优先处理的事务,因此要求经营美国航线的各国航空公司,自今年三月起,必须提供有关飞往美国旅客姓名、行程及餐饮喜好等相关资讯。

不过,华盛顿对境外飞往美国航空公司班机提出提供旅客资讯的要求,因明显抵触欧盟保护个人隐私及资讯的法律,已遭到欧盟执委会的拒绝。

欧盟执委会二日已表明拒绝欧盟航空公司应透露飞航旅客资讯给美国相关当局的立场,理由是,美国为反恐提出的要求,可能破坏欧盟的个人隐私规定。

为表明欧盟拒绝美国这一要求的立场,主管欧盟海关事务执委伯根斯坦最近在致函美国国土安全部长雷基时就指明,美国要求提供旅客资讯已触及许多欧盟会员国宪法上保护个人基本权利与自由的法律,而欧盟对保护个人自由及其基本权利极为重视。

对美国的要求,欧盟执委会也指出,美国在提出要求的同时,并未能相对承诺提出不滥用或不永久保存航空公司提供旅客资讯的保证,也是欧盟拒绝同意欧盟航空公司透露旅客资讯的另一原因。

令人感到讽刺的是,虽然欧盟拒绝提供境内航空公司旅客资讯给美国,但欧盟会员国之一的芬兰已自行决定,自九月一日起,同意美国有关当局进入芬兰国家航空公司Finnair的电脑系统,俾能查看前往美国旅客的个人资料。

芬兰国家航空公司表示,它是在别无选择之下接受美国提供旅客资讯的要求,但该公司仅提供旅客姓名、行程及支付票款方式等资讯,而不会提供信用卡及护照号码等其它个人资讯。

与欧盟观点歧异的是,芬兰国家航空公司并不认为提供美国旅客资讯会破坏保护隐私的法律,因为该公司是在获得旅客同意的清况下提供资讯,祗是,该公司也承认,同意提供个人资讯已成为旅客购票时的一个必要条件。

原则上,如保护资讯的欧盟机构认为,任何欧盟国家的航空公司将旅客个人资讯提供给美国有关当局,且该资料被滥用时,将会对涉及透露旅客资讯的航空公司进行处罚。相对的,美国也已表明,任何国家经营美国航线的航空公司如不提供飞往美国旅客的资料,也将受到处罚。

换言之,不论欧盟与美国在反恐提供旅客资讯上的争执为何,欧盟航空公司目前似乎已陷入两难之中。欧盟执委会表示,为化解大西洋两岸在这一议题上采取的不同立场,以及解决欧盟国家航空公司面对的难题,伯根斯坦将于二十二日在布鲁塞尔与美国国土安全部官员会晤,希望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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