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回顾】罗永忠:有人权利干预 赵安腐败事件的进展

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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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有人权利干预 赵安腐败事件的进展

反腐败的最大阻力是权利的干预!反腐败一般是落实在喊口号上!

每一次大的腐败事件都有权利的干预,然后是权利的较斗过后,才是腐败事件的处理!于是有的干部就“杀猪不吹—蔫褪了”

赵安的腐败事件,一定涉及到高级干部的腐败,这正是反腐败的一个典型的案例,可这个案件,被压制了宣传报道!

有人企求的安定,就是悄悄的腐败,悄悄的处理,是这样的安定!

我们的色情交易,不是外国色情交易那麽简单,没有换官换权的因素,象克林顿只是自己的交际,而我们的“色交易”是和权利和腐败紧相连的!不是简单的“相好”关系,是滥用人民的权利,是职权的交易!

往往因为美色,因为拉皮条,就要用牺牲人民的权利来达到目的!

文化届,演艺圈存在着一定的腐败和混乱,反腐败就要对这个乱状况进行治理和查处,对腐败现象的保护,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简单的相好关系,人民可以不计较,可若为捧“戏子”,“讨戏子”的欢心。递条子,拉关系,权利干预文艺~那就是腐败!并且结党营私,垄断文艺的喉舌~违背人的基本道德,演义这低级下流,演艺着歧视和丑陋~

是可忍,孰无可忍?

能封锁消息,可封锁不了所有人的嘴巴!能垄断权利机关,可你垄断不了所有谠议!

当露出狐狸的尾巴,就要痛打落水狗~总有一天会剥掉你伪装的外衣!

掀起赵安的盖头来,老远就闻到一股臭气~

(2003.3.11)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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