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不寐:网路政治与稳定的终结(3之1)

任不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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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日讯】一九八九年冬天,世界在庆祝极权社会分崩离析的同时,中国的坦克仍然绝对地守卫着血迹未干的皇宫。中国的返祖现象给乐观主义的世界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中国例外论”以不同的方式重新笼罩着这片古老的土地。本国的“六四”恐惧连同苏东的“天鹅绒革命”所积累的恐惧,使江泽民主义在邓小平的威权主义基础上更加倒行逆施。江泽民主义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核心政治理念,从而彻底消灭了中国的大学精神和街头政治。这就是互联网在中国出现的宏观背景,它在江泽民主义战战兢兢和沾沾自喜的90年代中后期,以资讯技术为物质条件,在江泽民主义的政治围墙上打开了一个缺口,并似乎为中国社会断续几百年来的文明转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

中国当局是慢慢才意识到“网路自由”对专制利益的威胁,因此,中国不久开始控制互联网。这导致了“网路自由主义”与“江泽民主义”统治之间的持久冲突,这一冲突在“胡温”执政以来变得更加复杂化。因此中国的网路政治在2004年,也就是“六四”十五周年这一年,处于一个转折关头,或者处于一个转折时期的前端。自由和专制之间的搏斗仍将在网路上继续,但人们有理由看到江泽民主义的绝对统治已经开始土崩瓦解。这在一定意义上是网路技术对棍棒统治的胜利,尽管现在还不到最后庆祝的时候。

一、传统理论:技术进步与社会转型

2004年8月10日,《光明日报》报导:中国互联网路资讯中心最新发的《中国互联网路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中国网民数量已达870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7•9%。其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网民达到82%,60岁以上的网民0•7%。中国上网电脑总数已达3630万台。相关统计证实,中国每天收发电邮达1亿封。显然,网路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不断在增强,而网路几乎已经成为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社会精英分子获取资讯的第一渠道。当然,与此同时,更多贫困人口被抛于这一进程之外。

按传统的社会学观点,技术进步与社会变迁存在巨大的相关性,人们可以在这一经典理论框架内寄希望于互联网,或者说,希望互联网对中国的社会的转向提供支援。一般说来,人类文明的进步历史,是人的自由天性和技术发明联合起来战胜强制和封锁的历史,这是“普罗米修斯”与“火”的联合。这个历史是这样排序的:“弓箭文明”、“吹管文明”、“书籍文明”、“视听文明”和“闲暇文明”(网路时代)。按马克思主义者的老生常谈,手工磨坊引出封建社会,蒸汽磨坊引出资本主义社会——在这点上人们希望马克思是对的,网路时代应该引出一个新社会,并推动蒸汽时代所不能推动的中国进入理性社会或开放社会。

传播理论像社会学理论一样支援这种乐观主义。加拿大的著名学者哈罗德•伊尼斯(HaroldInnis,1894——1952)在《帝国与传播》和《传播的偏向》两书中甚至以媒介技术作文明分期的标准:埃及文明是以莎草纸和圣书文字为基础的;希腊-罗马文明以拼音字母文字为基础;中世纪的媒介技术以羊皮纸和抄本为基础;接下来印刷术时期推动了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运动,并为启蒙时代的到来奠定了基础。伊尼斯的“媒介决定论”直接宣告:“一种新媒体的长处,将导致一种新文明的产生。”

伊尼斯关于印刷术和近代文明之间的关系的论述,给研究网路革命提供了更大的想像空间。1455年,古登堡(JohannGutenberg,1400——1468)发明了现代意义的活字印刷术,到15世纪末,欧洲已经建立了很多印刷厂。“印刷机的时代开始了”,伊拉斯谟与巴塞尔的印刷商弗洛本合作,于1516年3月出版了希腊文《圣经》,各种民族语言圣经相继出版,这使人摆脱了罗马帝国的奴役。随着新教图书广为流传,教皇开始强化书籍审查制度。但当时的多国体制使欧洲的异端书籍可以送到国外出版(特别是在荷兰和日内瓦)。没有这种“国际自由”和“技术自由”,欧洲不可能是今日的欧洲;没有新教国家荷兰印刷业对欧洲自由的贡献,就没有伏尔泰、笛卡尔,也没有拉伯雷和蒙田。拿
破仑曾说:“如果我对新闻界不加以控制,三个月之内我就会下台。”欧洲之所以摆脱了“拿破仑思想入宪”的可耻结局,正因为“印刷术是思想的大炮”,而法国思想在荷兰、日内瓦、英国受到了庇护。

像所有的强制政体一样,当时英国当局在印刷术的冲击下颁布了一系列限制出版的法律。这种限制一方面加强了人们对莎士比亚戏剧的文学兴趣,另一方面兴起了图书进口业务(从荷兰)。1637年一条法令把伦敦的印刷厂限制在20家,铸字厂限制在4家。但内战结束了短命的压制,之后是弥尔顿《论出版自由》这一著名的小册子的发表,印刷机成为议论时政的喉舌。当1695年英国《执照法》(LicensingAct)名存实亡的时候,洛克评论道:(这一事件对)“自由和文明的贡献,超过了《大宪章》和《权利法案》的贡献。”印刷术的冲击不仅表现在17世纪的政治哲学中,也反映在政府办事效率、市政信贷观念和报纸业、证券交易业的产生和发展中。

但人们必须清楚,历史是人的历史。媒介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不可能自动导致社会变迁,社会的进步需要人的因素主动介入。英国第一单张的日报于1701年出现,但1712年的印花税限制了新闻业的扩张,1792年又颁布了“诽谤法”限制言论自由。但作家在被迫转向讽刺文学和浪漫主义的同时,反抗这种压制也成为英国思想的一个政治方向。1814年《泰晤士报》用上了蒸汽机,该报抨击《谷物法》,一直到50年代废除了印花税和广告税,1861年废除纸张纳税。这种抵抗也正是美国革命的动力之一:1765年,北美殖民地因抗议强加印花税等而引发了独立战争。因此伊尼斯称:“美国的新闻自由,是北美殖民地在18世纪与大不列颠的限制政策冲突时产生的结果”。这些成功不能解释为社会的“自生自发”,或“宗教、商业与政治的分离”,而恰恰源于人对政治的“建构性”努力。

人们看到,网路技术在中国正遭遇印刷术在400多年前欧洲的命运,尽管欧洲提供的人类经验本可以避免这种愚蠢。黑格尔曾说过一句广为人知的比喻:“密涅瓦的猫头鹰只有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才开始飞翔”。互联网正是中国夜幕降临之际(这个社会已经败坏到了极点)刚刚起飞的猫头鹰,它带着最后的希望撞上了世界最荒凉的腹部。对于“中国文明”来说,灾民社会如果不跟随这只猫头鹰走向“流着奶和蜜的地”,就真的将要像所多玛城一样被剪除了。这是最后的机会或最后的恩典,也是拿破仑主义在远东最后的复辟。中国的心灵和中国的资源不能够再次支援中国通过传统革命的方式进行社会重构,因此,网路自由可能导致的和平转型就成为唯一的政治希望。也许是出于上帝的怜悯,江泽民主义不是拿破仑主义,尽管江政权在媒体彻底开放后甚至无法存在三个月,但他不得不在邓小平的遗产中容忍中国被拖曳进入网路时代。

这里我们可以谈一谈江泽民主义另外一个显着特点:表演性。这是一种政治二丑艺术,一方面,它要坚持独裁体制,而这种坚持再也不是为了什么意识形态的狂热,而是为了对资源的占用权的最大化,也为了防止政治和法律对上述罪恶的清算。但另一方面,“改革”作为一种新的合法性促使掌权者照着现代政治文明这面镜子梳头打扮,用以表明自己和最野蛮原始的专制主义有所区别;这一伪善也因像江泽民的性格而受到鼓舞——后邓时代党的领袖人物都成为政治演员,而表演,特别渴望来自美国的掌声的表演,就成为政治行为的主要特征。正是在这种左右逢源却又左右为难的表演状态中,网路没有被彻底禁止,而是被用来表演开明、同时奢望独家利用的新工具。所以中国没有像拿破仑那样对网路采取塔利班似的政策,它“容忍”了网民的出现。但它又不能彻底容忍网路的自由发展,因此,第一个二丑决策导致了一系列的二丑窘境:控制导致了无数政治丑闻和更多批评。现在看来,江泽民主义,这一顽固独裁又企图向文明卖弄风骚的政治文化,注定将在有限开放的背谬中,在诅咒和嘲笑中逐渐被抛弃。这是一个充满喜剧色彩的悲剧,一个为未来提供丰富笑料、丑角和可耻经验的时代。

在技术特征上,网路与任何权威控制都是不相容的。毫无疑问,在活字印刷机发明之后,网路是又一场最有发展潜力的传播革命。如果说,宗教革命宣布了“所有信徒皆祭司”这一原则的话,网路革命则宣布“所有网民皆记者”,因此可以将网路革命视为又一场新教革命。即使在西方,网路自由同样深刻地推动并坚固了传统自由。比如,写作权和知情权的大众化是对政府控制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网路被视为对政治有重大影响的“第五权力”。此外,赛博空间(Cyberspase)也对以政治一体化的方式冲击了传统国家主权观念,网路世界作为“第四领土”进一步促进了权力分散化。更重要的是,网路冲击了国家管理观念,提供了政治参与更为个体主义的新方式(BrianLoader:数位民主,1999)。在这个新时代,比特(bit)取代原子成为基本粒子,网路族(赛博族)或网民取代农民和市民成为新的公民——有人因此将现实社会向虚拟社会的迁移视为人类历史上又一次重大迁徙。我们正处于这个激动人心的历史的前夜。这一趋势无论如何不是江泽民主义所能阻挡的。

显然,网路对于专制国家的解构是更为重要的。1980年代,网路资讯对于菲律宾的独裁者马克斯下台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在东欧,罗马尼亚的“第四演播室”和南斯拉夫网上抗议(“96示威”网站)等,对敲响史达林主义的丧钟都起到了重要贡献。今天,中国不仅在重演400年前欧洲印刷术的故事,也在重演十几年前东欧和南亚发生的故事。人们往往还会提到,MattDruge最早在网上披露克林顿的绯闻;事实上2004年春天,中国的作家吕加平同样在网路上披露了江泽民丑闻。但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中国的MattDruge被百般迫害,而美国的吕加平却成为关于“网路革命”教材中经典的案例。不过值得安慰的是,吕加平在中国的遭遇帮助江泽民主义通过网路为世界提供了更大笑料。

休谟曾说到:“政府建立在舆论的基础上。这个原理适用于最自由和最得人心的政府,也适用于最暴虐和最好战的政府。”独裁政府就是垄断、封锁和弯曲资讯的政府,但显然,对于资讯控制,网路比印刷术更具有颠覆性——“这是一个以‘电’的方式构造的系统,服务器和数据机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个新媒介具有永久性的储存能力,又可以在顷刻间将资讯传遍全世界。”(《网路新闻导论》,(美)罗兰•德沃尔克(RolandDeWolk)着,彭兰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经历过中国80年代民运的人可能更有印象:在网路时代以前,一份政治签名要费劲很多周折,而今天,这几乎是瞬间就可以完成的工作。今天,一篇揭露罪恶的文章顷刻间可以传遍世界,这个速度不是专制主义的传统铁蹄可以追踪并彻底拦截的。网路就是是专制主义的“终结者”,它使丁关根或戈培尔的那个部门变为无用,并最终将被放到政治博物馆中。

不过在专制国家,网路自由不仅要面对武力封锁,也要面对因政府控制传统媒体所制造的谎言困扰。换言之,网路自由对于中国来说,不仅要提供新的资讯,也要打破政府对言论的垄断,从而对官方的报纸、通讯社、无线电和电视提出挑战。澄清谎言并不比冲破封锁更为容易,这一点正如戈陪尔博士的“洞见”:混合真话的谎言更具有欺骗性。有人统计,中国在1999年就拥有电视和有线电视观众达8•5亿,占总人口的80%强。因此,对于网路自由来说,它的直接敌人是江泽民主义的网路党卫军——网路警察,而它的间接敌人就可能是被电视和报纸洗脑的千千万万普通人,这些人即使在自由主义者和宗教信徒中也占有相当比例。因此,中国互联网上的争战在一定意义上是网路与电视的征战,是网民与观众、读者或听众之间的争战。自由主义批判爱国贼的过程,基本就是网路自由清理电视垄断的过程。这一自由事业任重道远。

2002年笔者发起并和中国一些著名知识份子联署的《网路公民权利宣言》可以视为一个开端。我也希望不断召开的各种有关中国网路文化的会议也能形成一些法律文件,这对于坚固和推动中国的自由是至关重要的。

--转自《民主中国》2004年10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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