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截访如同畜牲 上访老汉鼻青脸肿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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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日讯】(大纪元记者赵子法、一公报导) 10月29日,原兰州铁路局工程师、现在沦落为露宿街头的75岁上访老汉马树成到北京永定门的“两办”信访接待站去“登记”。刚走进胡同,就被截访人员拦住,骂道:“老不死的东西!你也凑热闹,找死呀?……你怎么还不死?”推推搡搡的把他往外赶,老汉腿脚不灵便,一路上碰得鼻青脸肿,口、鼻子流血。回到“上访村”见到观察员时,老泪纵横泣不成声。说:“我若不是想把心里话跟你说出来,上次没把话跟你说完,我今天就想死在那里了!”“谁没有父母?谁像他们那样对待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简直是一帮畜牲!”

马树成是一位学有所长的工程师;48年参加铁道兵,转业入学后任兰州铁路局工程师,曾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95年遭人陷害,被兰州铁路中院95终审,错误判决:入狱二年,开除公职;诬陷导致他的妻子离他而去,他孤身一人,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生活无着、流浪街头,靠乞讨谋生,睡在南站上访村的小花园草坪。

马树成上访高法十年,高法推托不管。上访无果,但老人不肯回兰州,宁死上访路。

目前老人生命垂危,身体非常衰弱,讲话非常吃力,神志恍惚。访民表示“他境况十分凄惨,已经不行了,不知还能活几天?”好心人将他送进北京的救济站被拒收,现在他被一位好心人收留居住,但是,维权人士表示他可能时日不多了,而在北京,像这位老人这样的访民比比皆是。

以下是马树成的申诉:

我没有违法和受贿2500元,是主犯与法官合谋、嫁祸于人,保主犯平安无事。我冤枉!

“售料单”旧枕木350根是无中生有,害人的伪证

调给西北电力局的手续证据,调拨单89-1号是没涨价时,88年4月27日开办,一类旧枕木200根,每根16元。共计3200元。调拨单116号三类旧枕木300根是涨价后5月8日开办,每根20元,共计6000元。还有四类旧枕木500垠,总价11700元,是合理合法的,得到河口南工务段财务人员的认可,领导审阅旧枕木账目和资金正确后签字生效,经双方银行审查无误,支票结算。无任何差错,请明查。(如有不实,以生命担保。除此而外的空话、黑话、伪证者是无理无据害人的)。

事隔一年多,执法人员得知,1000根旧枕木被张海山、苗承元二人违法倒卖,牟利巨款分赃,赃证、物证、分赃名单在卷,为保二犯平安无事,法官搅尽脑汁造假判决书,经查:张海山是工程队材料员,苗承元是龙泉寺火车站站长,二人合伙违法做案(例如火车站、票贩子违法倒卖火车票抓售票员顶罪)判决书谎称张海山、苗承元是电厂的正常职工,隐瞒包庇二主犯犯罪事实,将违法牟利的巨款说成1500元给了开办调拨单的人,加上张掖小学校500根废枕木,法官判词说有涨价前176号调拨单在卷佐证,就是说马树堂在176号调拨单上,每根少算价格两元,500根×2元,多要了杨文年1000元,加上张海山1500元,共计2500元,判刑二年开除公职,在开庭时回收分赃的巨款不明去向,申诉人要求行贿人当面问答质疑问题,被法官拒绝,无奈!别人违法,判我的刑,主犯平安无事,实在冤枉。

判决书上找不到我违法的真凭实据,违法的人我不认识,违法的事我不知道,违法的钱我分文未得,如王启明的供词,驴唇不对马嘴,说我叫他用总价11700元,以原价二类12元调拨,他当进计算是975根差350根怎么办?试问王启明共调1000根,你计算是975根怎么能出现差350根呢?矛盾百出,未成事实,算了。多余的话就不说了,法官复查时见到判词不妥,没有绝招不行,前有车,后有辙,一不做,二不休授意王启明用“售料单”悄悄改换拨单内容,删掉11700元,以二类原价12元的判词,用涨价后三类20元,改用8500元调拨等于425根,背书载明多发350根,作为张海山苗承元行贿的理由,小心保密。原段长李学领得知说,89-1号、116号调拨单,审计部门审查后归档了,再想改换内容数字是不可能的了,再说上级还有存根。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结果法官和王启明坚持害人、冤人、气死了事。不留后患。在2000年,售料单悄悄制做成功,2003年4月发送各有关单位备案,借由顶着不理睬:省政法委、省人大、省检、法两院的批示和新闻媒体的采访评说,实际调拨单中有实发空格,给产权单位预留可将改换的数量、级别。对号入座,各计各价。何必下苦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害人呢?89-1号、116号调拨单合理合光明正大,真实证据流芳百世,售料单是空话,黑话,无理无据害人的伪证遗臭万年。请审示,讲公道话,谢谢。

马树堂申诉:

1、行、受贿之事,我根本不知道,从始至终我要求行贿当事人面对面的问答质疑,法官一直拒绝当面对证,申诉多年,不给求真务实的答复,实在艰难,况且我有6月3日不在家和单位的证据,不给针对性的答复。

2、判决书认定我多给电厂张海山350根旧枕木,是无中生有。

1我不管收款发货;
2判决书没有交接人;
3账目没有多发多收记载;
4双方财务审核98-号116号调拨单共1000根无差错,双方银行账目支票结账纪实正确,不给认真务实的对话。

3、判决书造假,经查:

电厂行贿1500元的张海山,实际是工程队的材料员和龙泉寺火车站站长承元是违法倒卖铁路旧枕木的主犯。判决书谎称是电厂正常职工,把别人都蒙在鼓里,真相不能大白。另外176号调拨单,废枕木500根;每根5元、共计2500元无差错,判决书硬说每根少算2元;认定我受贿杨文年1000元加电厂1500元,共计2500元,判刑二年,开除公职,请查明,还我一个清白。

马树堂联系电话:知情人81125404。
联系电话:0931—49—22875陶同志收转

附件:只录其中一段:敬请查明(之二)

8、我1948年参加铁道兵,建立天安门五星红旗有我一员的血汗,转业入学后,任兰州铁路局工程师,几十年如一日,没有犯过任何原则性错误,晚年受害,我没违法,也没有受贿2500元,是法官隐瞒包庇主犯平安无事,千方百计的找借口嫁祸于人,全案没有我任何违法的手迹,一字、一事、一分钱,违法是用违法的手续证据讲话,无理无据的空话、黑话、伪证是别有用心的假法官害人,敬请人明查。人活七十古来稀,我是快该死的人了,当初为参加革命建立天安门五星红旗而生,晚年为捍卫信仰以法治国而斗争至死,要求组织领导关注。

第三份材料:敬请明查(之三)
……………
1判决书、通知书硬说我给电厂张海山350根旧枕木,因我不管收款发货,法官改变判决词多次,千方百计的找借口安赃:说我叫王启明用总价11700元以二类原价每根12元调拨,后来法官授意王启明把空话取消,改成假话8500元,用售料单改头换面,以三类枕木每根20元=425根背书载明多发350根,作为张海山行贿1500元的理由,假证据比空话强。悄悄塞进案卷,千万保密,一不作,二不休。

2主犯张海山。给我栽赃行贿1500元的6月3日,我不在家和单位办公室,是在铁路道口处理事故,我问把钱交给了谁?为什么事隔一年多才举报?不答。恐怕真相大白。

3176号调拨单是废枕木500根,每根5元,共计2500元。判决书硬说每少算2元×500根多收杨文年1000元。请更正。

99年11月11日上午,有6名法官围攻我一人,叫我承认受贿2500元很快给我平反。我坚持先答复我提出的质疑问题。为此保留意见,不欢而散。法官用文件说:我院为公正司法,对马树棠的申诉案件,召开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听证会,问的申诉人无话可答,悄悄溜走了。什么是听证会?什么是围攻会都明白。

三、对话:1)我说工作与违法是两码事有原则区别,开办调拨单是我的职责工作,我没违法,我冤枉。法官说:刘少奇都冤枉死了,你算哪根毛?2)法官说:法院是独立工作,谁都管不着。张春桥一言不发,我们照样判他刑。3)宪法规定:独立审判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干预,法院的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应接受人大的监督,应欢迎新闻媒体的采访评说,才是兴国安民之路。4)法官开庭不准双方当事人见面对证是怕真相大白。

四、法官:不愿受理冤假错案,

1)怕追查责任人。
2)怕给单位抹黑,不受欢迎。
3)怕赔款,受人指骂。维持原判最好说:冤枉一个保护一片团结大多数,也是给自己留后路。

五、

1)行贿1500元我不知道。行贿的6月3日我不在家和办公室,是在铁路道口处理事故,我问把钱给了谁?至今没有人回答。(请求用文件答复)

2)因我不管收款发货,判决书硬说我叫别人多给电厂张海山350茛旧枕木,无此事,应查双方交接人,双方财务清算票据和双方银行结账纪实为准。

3)176号调拨单是废旧枕木500根涨价后每根5元,共计2500元,无差错判决书硬说是涨价前的价格每根少算2元×500根受贿杨文年1000元。无此事。

4)请兰州铁路中院按省人大批示召开“听证会”。先贴公告,通知有关人,并邀请执法人员、新闻媒体、社会律师踊跃参加,用违法的手续证据讲话,审议此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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