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轶事录:《禁止馈送檄》

楚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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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行(公元1652年-1725年),字孝先,河南仪封(即今河南兰考县)人,清朝康熙年间著名的清官。他生于书香世家,由县学生中举,再成进士。中进士后又返乡朝夕读书不辍。数年后赴吏部再试,补授内阁中书,历任中书舍人、济宁佥事道、江苏按察使、福建巡抚、江苏巡抚、仓场侍郎、户部右侍郎、礼部尚书。他居官清正廉明,勤于供职,造福于百姓,对金钱却毫无染指。他嫉恶如仇,从不与贪官污吏为伍,而且敢于抵制上司的横征暴敛。
  
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张伯行中进士,后经考选,授内阁中书。当时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张英看中他很有才干,便派张伯行搞黄河修治工程。他通晓河务,督修堤岸二百里,走马上任,正逢荒年,他倾家财运粮救济灾民,并载数船棉衣,粮钱分发给冻馁户。
  
张伯行极力反对以馈赠之名,行贿赂之实。他清正廉洁,从不收受下属的礼品,因此当地的老百姓有口皆碑。康熙皇帝南巡,驻跸江宁,赞扬张伯行是“江南第一清官”,即升拔为福建巡抚,后转任江苏巡抚。任巡抚时,他发布一份安民告示,叫《禁止馈送檄》,全文如下: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
一厘一毫,民之脂膏。
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
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
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
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文字简洁,琅琅上口。张伯行认为当官不能牟取百姓一丝一粒、一厘一毫、一分一文不义之财。数量虽微也是民之脂膏,虽说交际是人之常情,来路不干净也伤廉耻,所以禁止馈送。正因为如此,他受到总督噶礼一伙人的嫉恨。在举荐清官时,上司无一人推举他,而康熙皇帝却亲自推荐他。
  
张伯行在离开江苏任时,百姓沿途相送,并称赞他:任官数年,“止饮江南一杯水”,而当时“天下言廉吏者,虽隶卒贩负皆知称公”。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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