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江西新余司法机关保护伤天害理黑势力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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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讯】江西省新余市,在今年4月22日发生一起绑架、伤害致死案,犯罪团伙是当地青年廖志军、谭秋平为首的黑恶势力,他们一贯在新余市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行凶伤人,用钱买通执法部门,有恃无恐,无恶不作。年轻的21岁的儿子被活活打死、留下满身淤血伤痕的母亲梁九莲断肠欲绝,她诉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执法不公,致使伤人害命的凶手五人逍遥法外,另五人将被冠以轻罪发落。她从六月开始上访地方各级政府,从七月到十一月上访北京三次,中国上下层层包庇,申冤无望。但是提到儿子的事情,她就立刻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这个犯罪猖狂的团伙,在犯下2004年4月22日血案前的十天——4月11日,他们也进行了类似的敲诈勒索,把人打伤,当地公安局关了几天就放人;不过十天,他们为了要5000元钱,就又把该市渝水区青年农民肖玉敏绑架,先后碾转二个宾馆关押、殴打。他们把肖玉敏打倒在地,耳朵流血,痛得捂住肚子……年仅21岁的挺英俊的青年肖玉敏,就这样不明不白、伤痕累累的死在建设宾馆的三楼平台上,就这样惨死在这伙暴徒手里。

犯下如此滔天罪行,新余市公安局抓了十名参与绑架殴打肖玉敏的团伙后,过几天十名凶手就放了五名,剩下这五名却以‘非法拘禁’罪向市检查院起诉,检查院也照葫芦画瓢以“非法拘禁罪”起诉这五名,那五名也不追究了。这违背事实真象,是各级执法机关在歪曲犯罪事实。

‘非法拘禁’和‘绑架’有严格法律界定,‘绑架’是以要钱威胁害命等为目地、用武力将受害人转移到秘密地方。‘非法拘禁’是拘禁者没有拘禁的权力而剥夺别人人身自由,在扣压期间也未付诸武力、殴打。而肖玉敏无冤无辜被绑架遭到殴打,并索要金钱。而新余公安局只字不提肖玉敏在拘禁期间遭到的殴打,只字不提死者血衣的去向,不提建设宾馆605室为什么在突击打扫后才勘察现场。

新余市公安局对这个团伙犯罪处理上循私枉法,歪曲犯罪性质,‘非法拘禁’中死了人,难道也叫非法拘禁?犯罪原因按潭秋平所说:“上中学时肖玉敏打过他。”也就而皇之的写在起诉状中,20多岁提起初中的事,骗小孩都不信,新余市公安局就信。明明是绑架索钱,并诉诸武力十个人打一个人,人就是被绑架后死的。如果肖玉敏不是遍体淋伤的死了,新余市公安局还很想解释为‘因双方十年前斗殴的医药费问题(子无虚有),肖玉敏怕还医药费而跳楼自杀’,这是新余市公安局最满意的结论。

新余市司法起诉书偷换犯罪实质,起诉‘非法拘禁’就是在赤裸裸的包庇绑架杀人罪行。中国如果是法治的社会,就应该立即把十个人重新分开审理,换上不是新余市公安局予审员,实事求是,把四二三血案罪的真相查清。

现在释放五人,又判‘非法拘禁’,这就是在渎职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是在暗示在押的另五名凶手,你们就按“非法拘禁”的理念上法庭就会大罪化小,否则有掉脑袋的戏!新余市公办案人员在玩让人一眼就看穿的把戏。

到底是谁在纵容这群匪徒这样猖狂的欺压百姓?古往今来,有过多少的黑暗社会,今天的新余市黑恶势力也令人感到黑暗的毫不逊色。

新余市司法机关的谎言掩盖不住血的事实。你们不要再视法律为儿戏,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先后有十人参与绑架、伤害肖玉敏致死,铁证如山,枉法裁决天理不容!要知古往今来的天理,那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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