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刨头恶魔袭击21名女性 法庭翻供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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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日讯】在沈阳市大东区附近,利用铁锤袭击抢劫了21位单身女性的歹徒曲永杰,被告在沈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时,突然翻供否认四起案件,以致法庭延期再审。昨日再次受审,他态度蛮横,强调都是和同居女友一起作案。

据时代商报报导,曾经活动在沈阳市大东区的刨锛恶魔,用铁锤袭击抢劫21位单身女性。沈阳中级人民法院9月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告曲永杰宣称曾受人唆使违心认罪,法庭决定延期审理。昨日,曲永杰再次受审,他在法庭上态度蛮横,并没有拿出新的有利证据。

被告多次被控抢劫罪和盗窃罪

曲永杰(45岁)自2002年来,经常利用在大东区内各饭店收集猪饲料时间,出现在该区附近,尾随夜行的单身女性,用铁锤、活扳手击打被害人的后脑再进行抢劫。有的被害人头皮裂伤、颅骨骨折,甚至颅脑损伤而死亡。直到2003年11月22日晚间才被警方抓获。

曲永杰多次被控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也曾因盗窃、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而被劳教和判刑,犯罪事实廿一起,致2人死亡、4人重伤、多人轻伤,涉案金额共计33981.5元。

一审翻供:否认四起案件

曲永杰在一审开庭时翻供否认四起案件,以致庭审延期。曲永杰说:“有四起根本就不是我干的。”包括两起致人死亡的。

“2003年11月15日凌晨2点,在大东区大北大桥西180米北运河岸边对费某、亢某作案的那起,木棒是我拿的,可人是我同居女友杨某扎死的。”

“2003年1月15日晚8点大东吉祥张某被害那起更不可能是我,那儿就是我家楼下,我能吃‘窝边草’吗?”对于2003年11月10日晚10点大东合作街那起“刨锛”重伤案自己没有作案时间。

“2003年11月16日晚9点庞某被害也不是我干的。我没有主动供述过这一起,是受到他人的唆使违心承认的。”

二次上庭强调与女友一起作案

曲永杰二日再接受审问,和上次庭审一样,依然否认检察机关指控部分犯罪事实,但没有提供有利的新证据。

曲一直强调,他大部分都是和同居女友一起作案的,不能都算他一个人。“原来就想一个人担着,但是她对不起我。我进去这一年多了,她一分钱没给我送过,我不想再包庇她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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