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处拟禁抽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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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6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

食物环境卫生署打算禁止海水供应商在维港、避风塘及新界西等3个区域抽取水作饲养活海鲜,否则属违法。

为解决鱼缸水含霍乱弧菌、大肠杆菌的问题,食环署为确保鱼缸水质素,拟设立海水供应商自愿参加的认可计划,参加的供应商可获证明书或标志张贴。但业界普遍反对建议,认为现行的监管已足够,新措施只会令他们百上加斤,海鲜可能加价。

根据食环署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的文件显示,为进一步提高鱼缸水质素,食环署打算禁止在维港、避风塘及新界西海面一带抽取海水,因为根据环保署水质统计,上述3个水域的大肠杆菌含量一直处于高水平﹔为落实建议,食环署将修例配合。

同时,为确保清洁可靠的海水供应,并且让海鲜酒楼或店铺可更有效控制鱼缸水的质素,食环署拟设立让供应商自愿参加的认可计划。认可准则将涵盖现时4类海水供应商,包括有海水处理设备的供应商、海鲜批发商、不足10个有运水车或船的供应商及逾500个海鲜经营商。

首先,在海中或沿岸地区取水的海水供应商,必须就拟抽取海水地点的名单取得政府同意,并应保存抽取海水地点的证明。而向海水供应商取水的海鲜供应商亦必须保存取水纪录。

设有海水处理设备的供应商及海鲜批发商均须安装过滤和消毒设备,但有运水车或船的供应商及海鲜经营商则因取得海水至交付海鲜酒楼之间相距时间甚短,故可予豁免。供应商亦应定期清洁及维修抽取、贮存、运送、过滤及消毒海水的设施,食环署将定期及突击抽取样本检查,违规情将记录在案,当分数累积至指定水平时,便丧失认可资格。为鼓励海水供应商申请认可资格,参加计划的供应商可获证明书或标志张贴,以资识别。

香港仔渔业海鲜商会主席陈富明批评,新建议并不可行,认为既然有验水检定,便不应指定不能抽取海水的地点﹕“是否不在禁止取水的地点抽水,便不用检定水质﹖我相信若该处水域曾验出含菌量超标,供应商也会改地点。”他续说,新建议只会令成本上涨,令极大部分自行在海域抽取海水自用的海鲜批发商,增加额外成本。

鲤鱼门海鲜档主吴北本身是海鲜经营商,他亦指新措施对他们造成不便,成本肯定会上涨,海鲜有可能因此加价,故表明不会参加该自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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