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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选举 禁带手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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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日报导】(据中广新闻何立心在台北报导)台湾第六届立委选举法定竞选活动期间从明天开始一连十天,提醒民众这次投票和总统大选有两点最主要的差异,包括不能带手机,否则要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另外,有效票或无效票的认定标准,也比总统大选时更为宽松。

根据法令规定,第六届立法委员候选人竞选活动期间,从12月1号开始到10号为止,每天上午七点到晚上十点,12月11号投票当天,民众除了要带身份证、印章、投票通知单,北县选委会主任委员吴泽成还提醒,不可以带手机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

如果违反规定,带这些东西去投票,民众可能要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万块罚金。至于有效无效票的认定,依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比总统大选来得宽松,但选委会还是希望民众,尽量小心投票。

另外,选举公报已经编印完成,会在投票日两天前连同投票通知单一起送达家户,而为了服务视障朋友,北县选委会制作了有声选举公报,将透过视障团体或公所、村里长,提供民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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