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三间裁判法院 港年省千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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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蒲慧恩香港报导)政府司法机构由今年到零六年,会陆续关闭3间裁判法院,分别是西区、北九龙、荃湾裁判法院,令全港裁判法院将由9间减至6间,关闭后案件会转由其他裁判法院处理,政府每年可节省1700多万元。

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在立法会上说,关闭西区裁判法院后,预计每年可节省的开支总数约为570万元。关闭北九龙及荃,湾裁判法院每年可节省的开支分别为660万元及500万元。节省的开支主要来自减省登记处的人员。随着法庭及裁判法院最终集中于6所裁判法院,司法机构认为可有更大空间善用登记处及支援服务与部门开支。

他说,截至去年年底,运作的裁判法院共有9所,分别位于东区、西区、观塘、北九龙、九龙城、荃湾、沙田、粉岭及屯门。司法机构的精简计划旨在于2006年时将9所裁判法院集中于6所运作。具体来说,自2004年1月关闭西区裁判法院起,司法机构已代之而在东区、观塘及九龙城裁判法院各增设一个法庭以吸纳其案件量。运作中的裁判法院之法庭总数与在西区裁判法院关闭前相若。北九龙裁判法院将于2005年1月停止运作。其案件量会由在观塘及九龙城裁判法院所增设的三个法庭所吸纳。当荃湾裁判法院于2006年年初停止运作时,司法机构计划在位于沙田及屯门的其他新界裁判法院增设法庭以吸纳其案件量。

他在立法会回答议员的提问时说, 现时案件轮候时间平均为三个月,但由于部分案件较复杂,东区、北九龙及九龙城裁判法院经常需要处理较复杂的案件轮候时间要三个半月,观塘及荃湾裁判法院的两个半月不等。有议员担心,关闭部分裁判法院会影响司法质素,他说,不会因为资源紧绌影响司法质素,司法机构运用资源时有足够弹性,有需要时可以聘请暂委裁判官处理案件。

司法机构一直密切监测各裁判法院的案件量及其分布情况。为能平均分配工作量以维持案件轮候时间为约三个月,有需要时,司法机构会将案件由一所裁判法院转交其他裁判法院处理。为能进一步善用司法资源及法庭时间,司法机构已由本年五月开始在所有裁判法院实行星期六开庭措施。如有必要,司法机构亦会继续委任暂委裁判官。举例说,司法机构在今年10月增聘了两名暂委裁判官,任期均为九个月。

由于精简计划刚刚展开,司法机构认为在现阶段要准确估计在2006年精简计划完成时各裁判法院的案件量,实为时过早。司法机构会密切监察情况,并会确保能平均分配余下裁判法院的案件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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