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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婚姻促进会指现行法规对大陆配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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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四日电)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上午召开记者会,质疑现行法规对大陆配偶不合理,将所有申请进入台湾的大陆配偶都视为“婚姻关系可疑”来对待,对核准停留期限擅作更改,不管何种情况申请,全部都只发给一个月的停留时间,枉顾合法大陆配偶的人权。

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秘书长刘献文指出,根据规定,大陆配偶进入台湾,应由配偶或直系血亲、三等亲内亲属、有正当职业公民做为保证人,但是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单位却要求一定要由配偶提出保证书,或由配偶写委托书给保证人,才可接受办理,造成一些别具用心之徒,借此胁迫、控制大陆配偶,导致有大陆配偶遭恶意遗弃、骨肉分离。

另外,刘献文也表示,根据规定,申请探亲一般是核发三个月的旅行证,经过面谈后,如果觉得“婚姻关系可疑”,就会将停留期限缩短为一个月,但是现在许多大陆配偶都反应,申请到的旅行证只有一个月,在经过面谈如果没问题后,才放宽为三个月,刘献文认为,主管机关是将所有大陆配偶都列为可疑,对合法的大陆配偶相当不公平。

结婚两年的大陆配偶贾女士在记者会中指出,以往都是发放三个月的旅行证,但是今年一月出境后,先生申请旅行证时却发现变为一个月,而自己在接受面谈时,虽然面谈官的态度不错,但是却有一些不相关的人在进出面谈室之际,用一些歧视的字眼或态度,质疑她的婚姻,让她心理觉得相当冤枉。

刘献文则质疑,到底什么样的婚姻属于正常,相关单位认定的标准又是什么,年纪差很多或是配偶长得漂亮就可疑吗?刘献文表示,他绝对支持政府打击不法、保障合法、安定社会的用心,但也呼吁政府在顾及人权及尊严的前提下,对台湾之子的母亲,秉持关心妇女政策的态度,能够落实执行国家法令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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