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未来电子媒体须提供时段频道播终身学习节目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十七日电)台湾教育部今天部务会报审议通过依据终身学习法订定的“电子媒体提供时段频道播放终身学习节目办法”草案,明定电子媒体播放终身学习节目的时数占每周总时数比率下限为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将会同行政院新闻局共同发布实施。

教育部社教司司长刘奕权说,这项办法没有强制性,但透过行政措施,鼓励中带有强制性质,办法草案第六条就规定电子媒体应将终身学习节目的时数、时段及频道的安排,依法载明在营运计划书内并报行政院新闻局,如果电子媒体没有配合提供时段频道播放终身学习节目,新闻局可能不会核准其年度营运计划。

去年六月公布施行的终身学习法规定“电子媒体应提供一定比例时段的频道,播放有关终身学习的节目;其有关节目认定、释出时数及时段等相关规定,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定之”,因此,教育部社教司据以拟订“电子媒体提供时段频道播放终身学习节目办法”草案。

办法明定电子媒体的范围是指无线广播电台、无线电视电台、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经营者或以其他载具播送节目、广告使公众得以视听者。

办法也明定终身学习节目的认定基准,包括配合社会需要增进国民知识的节目,阐扬科学新知及指导各种职业技能的节目,介绍有关国民生活素养、公共道德、体育、卫生、医疗、保健与家事常识及宣导法治观念、礼让精神以协助推行生活教育及伦理教育的节目,充实乡土史地知识、阐扬固有文化及激发爱家、爱乡、爱国情操的节目,提供文学、艺术、音乐、美术、舞蹈等内容以陶冶国民性情及提高鉴赏能力的节目,依据教育法规制作空中教学或学校辅助教学节目,其他增进个人从事各类学习活动的相关节目。

电子媒体播放终身学习节目的时数占每周总时数的比率,无线广播电台、无线电视电台、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及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都不得少于百分之二十,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经营者及其他电子媒体则不得少于百分之十五。

至于播出时段,无线广播电台周一到周五应优先安排在晚间六时到十二时或上午八时到十时内播出;无线电视电台、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经营者或其他电子媒体周一到周五应优先安排于下午二时到四时或晚间十时到十二时播出;电子媒体于假期、例假时得安排于听众方便视听的其他时段。

这项办法规定终身学习节目播放成绩卓著或有特殊贡献者,得依“媒体制作刊播终身学习节目或内容补助奖励办法”办理补助或奖励。教育部社教司正在研拟这项奖励办法。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