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加爵案谈中国“限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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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讯】(美国之音记者海涛香港报导)中国宣布抓到了残杀四名同学而潜逃的全国通辑犯、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但是,评论人士指出,“限期破案”是违背正常法律程序的。

*马加爵杀人案*

中新社报导,马加爵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23岁,云南大学生物系2000级学生。公安当局指控马在2月中旬杀害四名生物系同学后畏罪潜逃,而在2月17号发出了全国通辑令。报导说,马加爵逃到了海南省三亚市,装成乞丐,在3月15号被出租摩托车司机认出,报告了公安机关,公安人员于是一举将马抓获。

中新社15、16号两天,为马加爵一案,发了近20条消息。香港大公报星期三头版整版全是有关马加爵一案的相关报导。报导说:马杀人潜逃后,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报导援引胡锦涛总书记的批示说:“要充实力量,抓紧破案。”

*悬赏25万 出警170万*

报导说,云南大学命案引起了“大众广泛关注”,有关方面决定悬赏25万元辑拿马加爵。报导说,3月15号是公安部限期抓捕马加爵的“最后期限’,为了抓捕马加爵,全国动用了170万警力,云南还发出了100万份通辑令。

3月15号,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何西菜市场被抓获,公安部和三亚市已经奖赏提供线索的三亚市民陈贤壮二十五万元。

*丁学良:限期破案有弊端*

香港城市大学社会科学教授丁学良说,中国司法当局处理案件,特别是对大案的处理,如果要“限期破案”,就很有问题。他说:“我主要讲的是,中国这些可怕的大案,一旦上面限定一个时间要破案后,他破的那么迅速,这就容易让人心里很嘀咕。”

丁学良说,法律案子,就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去办,任何国家在走向法治的时候,严重的案子,当然要先办,但是,“限期”处理法律案子,就有问题了。他说:“对国家整体利益非常严重的大案子,当然司法部门应该以全部资源和力量来办,这在大部分国家都是这样的,但是,要限期这一点,从法治角度来看,从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是很成问题的”。

*限期可能导致做假*

丁学良说,上面一旦“限期’,下面就有压力,一旦破不了怎么办?得赶快想办法,这时只有两个办法,一是以坏充好,还有就是伪造数字。

北京政治学者陈小雅认为,媒体报导总书记的批示,有些不妥。她说:“那如果没有破案,是否这个指示就不发呢?并不是(总书记)每个工作的指示,都报出来啊”。

*陈小雅:灾难变成宣传表扬之机*

陈小雅认为,这个杀人案完全是个灾难,是个问题,而某些人又把灾难当成了表扬自己的机会。她说:“这个大学生,他肯定有,或者有心理问题,或者有生理问题。这实际上是学校治理的弊病,是问题。而这些人把灾难,隐藏的灾难,变成了表扬自己的机会。每一次灾难的结局,都是皆大欢喜,有人得奖,有人受表彰,然后领导同志们又关心他们的政绩的一部分。但是,这个杀人案首先就是一个问题存在,没有人去追究这个问题,反而是皆大欢喜。灾难,不管是水灾还是地震,还是SARS,还是禽流感,都是以自我表扬告终。”

*先审判后定罪*

陈小雅说,媒体应该起到监督作用,而不应该配合上面搞皆大欢喜的宣传。陈小雅说,按照无罪推定的法理原则,给马加爵定罪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应该在法庭审判之后,而不是在此之前。(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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