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三日电)中国大陆箝制民众权益又出新招,如果到北京上访申冤,将被禁止喊口号、拉横幅,若自杀还要被追诉法律责任。
上海东方网报导,北京市针对群众上访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关于维护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工作意见”。规定上访活动拉横幅、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单位等方式,公安机关要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加以处罚。
此外,对自杀、自焚、自残等,公安机关要及时制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追究责任。
至于到北京天安门等重点地区的上访人员,由公安机关“送交信访部门”。
对在上访中未经批准采取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要劝告、制止、警告,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送交上访人员所在地中共党委、政府或单位“教育处理”。
如果在上访过程中有打、砸、抢、烧以及聚众冲击中共党政机关,阻塞铁路、公路交通等行为,这项“意见”指出,公安机关要立即制止,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而被认定是利用群众上访进行破坏活动的人员和煽动、策划上访群众闹事、制造事端的组织者,由司法机关予以处罚。报导披露,近年来,中国大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问题已“更加集中和突出地反映出来”,群众上访申冤尤其是集体上访增加,上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