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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大涨学费 师生忙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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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申慧媛、黄以敬╱台北报导〕台湾私立大学协进会不满台湾教育部仓促宣布学费调涨补充说明的政策规定,造成订定学费严重困扰,私校协进会理事长牟宗灿昨天表示,基于大学“自主性、适法性、平等性和周延性”等四大理由,多数私校反对接受这项新规定,下周将直接与台湾教育部长杜正胜会面沟通,争取今年仍适用八十八年学费调涨规定。

东吴大学校长刘源俊指出,依私校法规定,教育部对学费虽有权规范,但只能“核备”不能“核定”,希望教育部能收回成命,否则私校一定会“没完没了”,且不排除透过“行政诉讼”加以厘清。

台湾教育部高教司长陈德华表示,依据私校法规定,“私校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范围、项目及数额,不得逾越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规定的范围”,依法教育部有权规范大学学杂费的调整。

陈德华强调,新公布的大学学杂费调整方案,原则上不改变,若大学认为有再讨论必要,教育部可以再和公私立大学开会进一步做出说明,至于私立大学提报学杂费的期限,也可以延到7月7日。

另外,东吴大学校长刘源俊也痛批高教司长陈德华,6月廿1日中午参加一项学费的座谈会,公开发言说要给大学学费弹性自由,回归市场机制,不料当天下午就发文改口,“司长不是状况外,就是司长当假的。”

各私立大学认为,对于今年的学费调涨幅度各校订在五%至七%之间,根据学校说法调高五%,其实是“有涨等于没涨”,其中三%拿去给老师调薪、二%移做奖助学金,调幅在五%以上者才算真正调涨。

不过,对教育部公布“补充说明”规定,打乱了各大学所有的作业,就算延至7月7日才提报,各校还是来不及作业,静宜大学校长俞明德认为,各校学费的金额最晚7月5日要确定。

私校协进会理事长牟宗灿说,教育部八十八年所公布的学费调涨方案,是经过行政院教改推动小组讨论十次以上并经过审议通过,相较于这项盈余门槛的“补充规定”,仅与大学校长沟通一次,并在各大学学期结束的最后一天6月廿1日下午才发文“告知”,让各大学措手不及,显然是“拖延”。

包括淡江大学校长张纮炬、长庚大学校长包家驹、辅大副校长胡侨容等都认为,学费订定至少要经过与学生说明沟通、校务会议通过及学校董事会讨论通过,无论如何,今年调涨学费适用新规定有困难,希望教育部能够让步。

〔自由时报记者申慧媛╱台北报导〕受此政策影响今年不能调涨学费的私立大学,首推持有现金存款高达五十亿元的文化大学,依此规定不仅是今年不可以调,未来十年都不能调涨;至于静宜大学、逢甲大学、东海大学、淡江大学、真理大学、实践大学等经过精算,很可能面临无法调涨。而技职校院则估计超过二十多所学校无法调涨学费。

*学生团体 喊出学费公投*

〔自由时报记者许敏溶、辛悦弘╱综合报导〕“校长有种就去跟教育部、资本家阶级要钱,不要将大学当企业经营。”

面对各大专校院不顾教育部决定,学费喊涨声浪持续不下,反高学费联盟昨天重申坚决反对九十三学年度各校学费调涨的立场,并对教育部推卸监督私校作法感到遗憾。

反高学费联盟除了在“新世代青年团”网页上进行号召,各大学的学生团体也展开串联,将采取集体行动方式杯葛各校的学杂费调涨说明会,7月2日将前往教育部前,抗议教育部监督不力,要求教育部实现前教长黄荣村“今年要全力促成大学学费不调涨”的承诺。

辅仁大学昨天举行“九十三学年度学杂费收费标准会议”,包括黑水沟社在内的辅大学生,在场外大声疾呼校方利用暑假举办调涨学费会议,有漠视学生权益嫌疑,学生更进一步希望采取“学费公投”,让每一位学生都有机会表达意见。

此外,包括高雄医学大学、台湾师范大学的学生,也曾不满学校以公听会方式宣布调涨学费的行为;反高学费联盟杯葛各校的学杂费调涨说明会,第一波锁定台大、政大,第二波则是中央及玄奘。

反高学费联盟总召集人简淑惠指出,教育部应负起监督学费调涨的职责,却订出“十五%结余门槛”方式,根本是推卸责任的作法,这等于将调涨学费自主权交给校方,只会衍生更多问题,校方可能作假账,大学经营也将逐渐商品化,与教育本质背道而驰。

*私校法明定教部有权规范*

大学学杂费可能衍生成为私立大学与教育部“对簿公堂”,国立大学也认同有法令解释的必要,显示大学学杂费是否属于大学自主权限,有待厘清。

依据大学法附则第廿七条,及私立学校法第六十三条,均规定“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之项目、用途及数额,不得逾越教育行政主管机关规定之范围”,私校法第六十四条更规定,“私立学校年度收支预算经董事会核定后,由学校报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备查并执行之。主管机关认为前项收支预算有不当者,得予纠正”。显示教育部有权针对大学学杂费做出规范,甚至有权否定包含学杂费在内的学校收支项目。

但各大学对于法令所谓“范围”的看法不一,由于私校法第六十三条同时规定,“前项范围应参酌﹃教育成本﹄及﹃学校健全发展需要﹄定之”,部分私大认为,教育部新公式会僵化限制学校建筑与购地,有损校务健全发展,且第六十四条显示私校收支仅需送教育部“核备”,未必需教育部核准,应属大学自主权责。

此外,八十八年制订的“大学弹性调整学杂费方案”,系经过行政院教推小组核定,此次教育部径自修订方案,不仅未经行政院讨论,也未征询大学意见,程序有甚大瑕疵,将要求教育部重新检讨。(记者黄以敬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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