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升:依法治政

刘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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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1日讯】在中国大陆,经常可以看到“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乡”、“依法治村”这一类的标语口号,就差把核心“依法治民”写清楚了。然后又按着八股思维模式提出“依法治山”、“依法治水”、“依法治风”、“依法治雨”,核心又是“依法治人”了。在“依法治X”的标语口号等类媒介载体中所流露出来的本来面目,还是那主导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官本位思想,也即“官治民”。用一些官员的话说,“官不治民,为官作甚。”可以想见,在我们大陆现行官僚体系下,官员们的现代民主法治意思的匮乏及与传统的封建专制法律思想的根深蒂固形成了鲜照。难怪乎,我们还要用“符合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来拯救那些“食人一族”。

如果我们进行一下换位思考,让大陆的老百姓针对执政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提出要求,“依法治政党”、“依法治政府”、“依法治机关”、“依法治首长”、“依法治X长”,并参与相应的立法和监督,情况会是怎样呢?我想,目前甚烈的失职渎职等官僚主义和贪污腐化等犯罪现象就不会这样猖獗及至!

在以政党为核心的现代民主政治中,政党、政府和公民的关系问题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问题,其本质是取得公民普选多数支持的执政党,如何按“选票契约”来合法领导并掌握国家政权,以实现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目标,推动国家和民族的全面进步,提升国家在国际上的综合国力。具体实践上,就是政党领导人通过政治理念和自身综合素质来引领一个政党,政党的政治精英们通过执政行为来赢得民心和选票。

而我们大陆的“依法治X”却只是“治”百姓不“治”官员。执政执法者在管理公共事务时,自然想到的就是要“依法治民”、“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依法严打?”等等,很少有针对自身治理或在整顿自身违法、违纪行为时就有意健忘了!

“法治”如果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工具,那会是什么样的“法治”呢?只治臣民百姓的“法治”是封建“法治”,它完全违背了现代建立在公平、公正的民主基础上的“法治”真谛,是将套着民主精神的“法治”实用化、庸俗化、单向利己化,最终退化复辟为地地道道的“人治”。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功能主要是制约政府的权力,即所谓的制约公权。西方文明提倡并践行了的权力分立、权力治衡,用以平衡和制约天然就有无限膨胀欲望并能自我发展的政府权力。在我们大陆,执政党不仅控制了各民主政党资源、各级政府资源、国家大部分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外,也控制着宪法、法律及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资源等等。这种拥有各种庞大资源的强势组织团体,相对于我们每个个体百姓来说,是大象与蚂蚁的关系。如果我们不能对这种绝对优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的话,它必然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并侵犯我们百姓的合法权利,给我们国家、社会和整个民族带来危害。依法治国,首先要求执政党和政府要依法办事,领导人不守法就污染了法治的源头。无法想像领导人在大量违法“放火”的同时,来要求老百姓要奉公守法不许“点灯”。在此意义上,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政、依法治官,提高执政党领导人的法律素质,这样我们大陆才有走向依法治国的希望。

“法治”应主要解决有权者依法行使权力的问题。就大陆目前阶段及现实情况来说,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一是让老百姓直选各级政府首长,二是强化民主党派的独立性和执政地位,三是借鉴世界优秀国家的治国成就并进行相应修宪以用法律形式巩固这些成果。这样,我们大陆将会走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死胡同,不仅能使执政党更好地执政为民、积极消除自身极易产生腐败的温床,带领中华民族为世界创造更多财富和奇迹,也能让执政党更加文明健康发展。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大陆执政党将会能真正找到一种建立在以民主基础上的两岸和平统一的方法,最终实现中华民族近百年来的梦想——中国的和平统一。

(刘东升 中国民进会会员/律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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