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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泰差劲 台推动换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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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在泰国监狱服刑的台湾人士遭受不良待遇状况迟迟未获改善,两国签署交换囚犯协定事宜,因双方无正式外交关系迟迟无法进展,监委决定下个月前往泰国,实地探视了解,并设法谋求两国间签署协定的可能性。

 监委李伸一、赵荣耀自从去年起,多次接到民众陈情,指称目前在泰国监狱服刑的台湾公民,处境堪虑,希望政府相关单位伸出援手,比照他国与泰国之间的协议模式,与泰国签订交换囚犯协定,让亲人能够返台服刑。

 监委经过初步的调查了解,确定目前共有九十名台湾公民正在泰国监狱服刑,大多是触犯贩毒和走私罪,其中更有受刑人在当地服刑超过十余年的案例。

 至于两国间签署交换囚犯协定,又因两国无正式外交关系,迟迟未有进展,家属心急如焚,只能不断向监委求助。

 监委为实地了解台湾公民在当地监狱的服刑状况,决定亲自前往泰国实地了解并探视受刑人,预计下月初启程,在泰国半官方的人权协会等机构的接待下,陆续前往各监狱,探视服刑中的台湾公民。

 监委指出,根据家属陈情,当地监狱的状况很不理想,不但膳食不佳、空间狭小,甚至还要与肺结核、皮肤病或爱滋病的人犯共处一室,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家属陈情还指出,泰国监狱方面,对于人犯会客事宜设定了重重限制,台湾家属前往探视,经常遭到刁难与阻碍,最后只能“付钱”来打通。

 监委调查发现,目前泰国共有一百卅二个监狱,可容纳人犯数目大约在十五万人左右,但是近年来当地人犯数量剧增,目前大约已达廿五万人之多,人满为患的状况以致监狱骚动事件频传。

 监委搜集相关资讯发现,泰国监狱目前人满为患的严重程度,超过一般想像,每个囚犯睡觉的空间不足一平方公尺,甚至要轮流睡觉,此外,每名囚犯每日的膳食费用不到一美金,监狱管理人员也不足,医护设施更是缺乏,环境十分恶劣。

 监委指出,由于泰国监狱人犯过多,泰国政府至去年为止,已经和十七个国家签署交换囚犯协定,台湾政府也有意与泰国政府洽商签署事宜,但因双方没有正式外交关系而停滞,至今无具体进展。

 监委指出,目前台湾驻泰国代表处定期会前往探视台湾籍受刑人,同时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改善情况有限,最终的解决办法就是两国交换囚犯。

 监委指出,这次前往泰国,除了探视受刑人外,也将尽可能与泰国官方接触,寻求双方签署协定的可能性,以解决这个问题。

监所相比 台湾像天堂

  记者王瑞德╱特稿

 杀头生意有人干,只要有利可图,明知后果代价严重,许多人仍前仆后继不惜以身试法,国人遭泰国政府逮捕并关进监狱服刑者,最常犯的罪名便是走私毒品。

 金三角,是目前全世界生产海洛因毒品最多的地区,为了让这些昂贵却害人不浅的毒品能顺利运到全世界,泰国成为最佳的毒品转运站。

 国内毒枭最常使用的手法,便是利用免费招待赴泰旅游,并且一次付给十万到廿万元的代价,由人头“交通”负责以行李夹带或是吞食方式,将毒品从泰国走私回台湾。

 台北市警察局一名“警察英雄”的妹妹,因为遇人不淑,嫁给一个好赌的老公,欠下大笔债务,在老公苦苦哀求下,大腹便便的她,竟然答应以数十万元的代价,冒险从泰国夹带毒品回台湾。

 没想到因为第一次夹带毒品过于紧张,她在泰国准备出关时,遭泰国警方会同女警进行搜身,最后查出随身携带海洛因毒品后,遭羁押关进泰国监狱中,并遭判处十几年有期徒刑。

 凄惨的是,在关进泰国监狱后不久,她就因阵痛而提早生下了小宝宝,但是泰国监狱不仅伙食差,而且平常也不提供热水,结果孩子不仅在生下后被以冷水冲洗,连奶粉也被迫以冷水冲泡,且刚生产完的孕妇也只能以冷水洗澡。

 这一位台湾警察透过管道,前往泰国监狱探视妹妹,面对哥哥,悔不当初的妹妹痛哭失声,并且一再央求哥哥一定要设法将她和孩子救出这一个“人间炼狱”。

 由于目前台湾和泰国之间尚无换囚协定,台湾警察对于妹妹的请求爱莫能助,只能透过当地和监狱熟识的友人帮忙,送进新台币十二万元的“红包”,才将家人煮的“麻油鸡”送进监狱中,替妹妹进补坐月子;生产完后初次吃到台湾麻油鸡的妹妹,边吃边流泪,却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

 一名曾经分别在泰国和中国大陆服过刑的台湾黑道大哥,对两地的监狱只能以“地狱”形容,他表示,比较起来,台湾“一清专案”令黑道闻风丧胆的“火烧岛”绿岛监狱,简直可以说是“天堂”,中国监狱无比拥挤、环境恶劣,泰国监狱法警态度凶狠,若没有送红包油水,动不动就会遭殴打。

 尤其现在台湾的监狱允许抽烟、看报、看电视,表现良好者还可改服外役监,即将获得假释者甚至可以申请和配偶共同住在招待所内,还可以做爱做的事,莫怪在国外蹲苦窑的国人,都想尽办法想引渡或换囚回台湾坐牢。

尊重人权 应突破国界

  记者彭显钧╱特稿

 监察委员即将跨海探视在泰国监狱服刑的台湾公民,亲自了解他们的处境和遭遇,设法寻求两国签署交换囚犯协定可能性,除了带给心系亲人安危的家属一线希望,亦是推广人权观念的实际行动。

 台湾公民在他国触法服刑,虽然不是光彩的事情,然而,确保本国公民享有基本人权且避免遭受侵害,则是政府不可推卸之职责,即使是海外受刑人也不能排除在外,任由其遭受不合理的待遇。

 数年前,一名美国公民在新加坡因触法遭判处“鞭刑”,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以基本人权不容侵犯为由,立即表示强烈关切,却也引发国家主权范围及是否干预他国内政的争议。国际人权理念不断成长,所谓人权无国界的观念逐渐被世界各国所接受,对于基本人权的落实与要求,并不应该受到国界与主权之局限,此为新时代的人权思潮。

 台湾政府与泰国政府洽谈交换囚犯协定之签订,恐怕将因台湾的国际人格争议,遭遇若干阻碍,然而,政府应该依据最新的国际人权思潮,极力突破国际现实困境,始能对本国公民的基本人权提供保障。

 台湾政府对待外籍人犯符合国际人权组织所提出的标准,当然有权要求他国等同对待我国在海外服刑的公民。

 然而,台湾社会仍经常发生外籍劳工、外籍配偶在台遭到不当对待的事件,对于一个标榜人权立国的国家来说,政府所提供的保障及救济措施,仍有加强的空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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