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任科:“一国两制”将走向反动

──写在香港回归七周年──

李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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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讯】“一国两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创举”。因为这个设想是“伟大的中囯共产党”的又一领袖邓小平苦思冥想的结果!是精心的权谋设计。

在香港回归前是邓小平与柴契尔夫人具体操作,最后以政府形式发表了《中英联合报》,紧接着起草《香港基本法》,并承诺50年不变,取得柴契尔夫人的首肯。

很长时间里,中国民众及世界的许多媒体,都被这个设计所困惑。各种见解、分析层出不穷,但是,最先上当受骗的是柴契尔夫人,其次是一些国家的政要;而受害最深的当数港人,澳人和全体的中国国民!

社会历史的演变是循着一条最适合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轨迹运动的。20世纪末期,人类社会开始大踏步地向着进步、和平、民主方向迈进,这一趋势将来会怎样?人类必然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及环境的改变而自我调节、调整,总会取最优越的社会管理形态,以保证人类适应自身的存在与发展,这与马克思框定的“共产主义社会”终极目标,绝没有不谋而合的可能。

中国是一个“主权”国家,她的权力主要源于指挥枪杆子的中国共产党,而对枪杆子的指挥,自始就落入党的领袖一人手中。这种权力就是党内领袖与领袖之间争夺的目标;领袖与领袖之间,各代表某一派系的思维,某一部分人的世界观,某一种科学与伪科学的较量。原则上,中囯共产党内只能有一个唯一的领袖,这唯一的领袖采取换代形式产生,也就是“接班人”。换代领袖是上一代领袖传承的继续,这充分地体现出了浓烈的封建专治特色。在这样一个“主权”为标准国家制度下生存的民众,其前景可想而知。谁是创造历史、创造社会的真正英雄,这一点连毛泽东在口头和文字表述上都不能否认的关键名词,而毛泽东之后的领袖们竞反其道而行之!

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到了紧要关头“一国两制”出笼。

根据50年不变的“基本法”,“一国两制”是高度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台人……,在一个“主权”国家的基点上,和平共处,优劣互补,共同发展,为世界和平解决争端作出典范――好一首动听的小夜曲。

确实,港、澳、台在中囯共产党的“主权”势力尚未涉及这三地的社会制度控制时,这三地与大陆内地的社会制度有本质上的不同。人们真想充分地行使“公投”、“公决”等等方式监督政府,为社会造就可行的好处,并给自身带来实际的利益,这是人类目前能够运用自身权力的最好方式管理社会,求得自身发展的可取途径。“一国两制”有意向世界透露一条重要资讯,这或许是独裁专治向世界进步趋势的让步?还是世界进步趋势对专治独裁不可逆转的胜利?这些让人们想入非非。

如今世界上对立的两种制度是:以个人或集团权力为取向的封建独裁专治制度,这种制度在实行和运作过程中,往往是采用强制性的暴力,对社会对民众很难不带有血腥;而另一种制度则是以法制为取向的,自由、民主制度,她的基点是以保障公民的自由、民主为主导,这种制度不受控于某一集团的强权势力。对于政府权力的管理,是采用公民直接参与的年限任期委托管理方式,被委托人可称总统(或其他),但是被委托人首先是一个普通的公民,他(她)们,必须遵守法律,才能获得民众的普遍认可,这样的被委托人不是“人民的大救星”,也不会感到对权力征服后的快乐。总统必须尽到的职责是,保证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充分地享受与发展,协调和解决公民与政府之间矛盾,为公民提供更广泛的自由空间,并为世界和平作出应有的贡献……。过去被称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权力托管人,实则是一份苦差事。民众对其任期作为不满意,可罢免,其有违法行为,可弹劾。

民主制度有充分的自由度,调整社会形态,以保证人类自身利益适时发展。客观上,这种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

被称为另一制的香港,是什么样子?

“中央是为香港好”,这个“中央”含糊其词。对《基本法》的几次解释,港人明显地感受到强制权力的作用,这实际上是对另一种社会制度提出严重警告。正如台湾人陈水扁说的那样:“一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制,就是专制和压制”。

法制与权制的区别是追求以什么为根本标准。若是法制为根本,就将是以公民利益为基础,在保证原有“基本法”的同时,逐步完善修正法律对社会发展的羁绊。让港民更充分自由地享受法律给自身带来的幸福;反之,权制的目标,就是整个社会曲从于强权的畸形变态……。

“一国两制”设计到此为止。这个设计已经明显地被规范到共产主义形而上的国家社会学说轨道上来了。所以,“一国两制”必将走向反动。

我们还能相信天上掉馅饼吗?对于社会制度的取向,到底应该谁说了算?!

──转自《民主论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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