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无不胜的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大学城野蛮强迁最新情况通报

人气 28
标签:

【大纪元8月21日讯】(空前野蛮、极度恶劣及完全背离人性的,广州大学城在“公共利益”幌子下的非法逼迁罪行已在光天化日下平安地进行了一年。从2004年6月份起,我多次以书面形式向国内近70家媒体通报了这场无论从残暴及野蛮程度,对人权、人道、人类文明及中国既存法律价值的破坏程度均远在“嘉禾事件”之上,而被广州市政府视作是“广州历史上最具有人性化的一次拆迁”的非法强拆情势,但国内媒体奇迹般地集体失语。7月中旬——8月中旬,我再没有向这些媒体写任何东西,算是我对之失望之极的一种表达,媒体未为之损及毫发,我亦未为之获得毫厘,而广东省、广州市两级人民政府操纵下的强制拆迁亦在期间从容地进行着,截至8月18日,一个月内又有八栋别墅均已被破门而入的“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夷为平地。两级人民政府最近发出令“艺术村(在国内外颇具名声的168栋美丽的别墅现在只剩下40余栋,其中大部分也已面目全非,从政府逼迁者入驻该区域后,那里的贼盗行为异常猖獗,许多人家一夜之间连别墅窗户都被洗劫一空)”恐怖的声音,8月25日前,所有剩余的别墅都将被强行拆毁.最后的吼声应是最悲壮的,但面对今天的人民政府的任何野蛮及非法之举,胆大一点的公民也只有在不同阶段小心翼翼的吼吼而已(国内类似情势下因悲愤而吼几声即被扣押者枚不胜举),在这场沉重悲剧的最后阶段,我再写点东西寄予媒体备忘,我寄出去的是第一回合里绝望的最后吼声,但我清晰地认识到,我寄出的不是对媒体的希望。)

2004年8月16日凌晨5时许,年近70岁的吴老仍在别墅内来回走动着,老人一夜未睡(听说政府又要下黑手了,当地大多以此敬称人民政府的野蛮强拆,应委托人之意,我来到了委托人中间),凌晨零点左右,老人还自语道:“他们(指人民政府)从未与我们进行协商,至今没有任何要强拆我别墅的政府令,他们真敢这么野蛮么”,老人是此前通过一位与广州市房屋和土地管理局有关系的人那里获悉18日可能要突然强拆其别墅的消息的,此前被强拆的几户也大都是通过小道消息得知自己的房屋将被强拆。这些消息后来规律性地均得到了应验,老人将信将疑,但也未彻底心存侥幸,整夜这里摸摸、那里看看,按老人的说法是为“孩子(指别墅)”整理遗容。早晨7时许,打开窗户看到的情景使老人的一丝侥幸荡然无存。他的别墅已被几百人包围起来,四周都是警察,人民警察警惕地围在四周,一位国家干部正在那里代表国家高声宣布说,由于老人抗拒拆迁,政府决定强行拆毁老人的别墅,并特别宣布,所有拆毁房屋所需的费用将必须由老人向政府支付。听懵了的老人开始呜咽起来,近而开始大声宣读事先准备好的抗议书(附老人的《抗议书》内容:我是一位六十多岁的华侨,经过几十年努力拚搏,含辛茹苦积累了资金,经过广州市主管部门的批准,领到政府颁发的土地证、建设证和房产证等合法证件后,在番禺新造镇小谷围临江苑67号地建成了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级豪华别墅。正当我在这座别墅欢渡晚年、沐浴着祖国改革开发成就美好时光不到一年,却遭到意想不到的恶运,广州市政府某些人依仗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无视国家法律,违法强拆我的别墅!今天,我的别墅就要被强拆了,这是广州市政府某些人的罪证,我记下了这一辈子难忘、子孙后代难忘的时刻。提出最强烈的抗议!我庄严宣誓:强拆别墅有罪!建造别墅合法!残踏国家宪法有罪!捍卫国家宪法有理!今天,你们强拆我的别墅,毁掉我的家园,明天就是我控告你们违法的开始!我将用我有生之年,与你们抗争到底!讨回公道!我相信我们的国家是爱护人民的正当利益的!我们必胜!你们强拆我的别墅必将得到应有的惩罚!——67号别墅业主吴木溪),一些人在国家干部的指使下开始破门、砸窗户,老人嚎啕般的抗议声早已淹没在暴力所发出的声音中,当老人被施暴者架出家门时,人们发现老人早已昏厥过去,老人被送进了医院,他再也回不了那幢他心爱的别墅。

具有规律性的现象是,八次强制拆迁,八次都是在先由大批人民警察将被拆迁的别墅包围,任何人只能出不能入,广州市流传的说法(全国亦然)是,在广东省,两种场合绝对要有大批人民警察出动,一是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广东出现时,一是开发商要强拆公民的合法私有房屋时,民众戏称之为“与国家领导人同等待遇”,即人民警察对野蛮强拆犯罪过程的保护等同于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安危的保护。由此足见地方利益势力集团的能量已到了何种程度。

广州大学城非法逼迁已近一年,广东省、广州市两级政府在非法逼迁过程中释放出了令文明社会恐惧的能量,按中国的基本法律规定,任何有涉改变基本农田、农事用途的占地,均需由国务院批准,这次由广州大学城项目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项目,仅占耕地即为2.4万亩,广东省、广州市两级政府自行批准改变上述土地农事用途的作法仅能作出两种可能的解释,一是两级政府中整个体系内对中国法律的无知,另一个可能即是对法律及中央批准权限的蔑视。按基本法律,(农事用地以外)其他用地超过70公顷的也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广州大学城用地达43.3平方公里,广东省、广州市照样只是由他们自己行使批准“权力”,在他们看来中国即是他们,他们即是中国。在整个逼迁过程中,两级政府始终无耻地坚持说他们的所有用地的批准程序都是合法的,他们坚持认为省级政府批准的任何东西都是合法的,而事实上,广州大学城的用地批准程序非法已是天下尽知的事,三种状态决定了这种结论的正确性:

第一,除广东省及广州市政府之外包括国土资源部的所有其他社会主体都认为它是非法的,这种认识结果决非是一种非理性的判断使然,国内外逾百家(仅国内不含转载者就有近40家媒体)媒体众说一辞认为其非法,其中许多媒体就大学城用地的合法与否直接进行了调查,诸如人民日报《市场报》之《化整为零、非法圈地》的调查报告文章就是在媒体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第二、我们已获得的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3)76号”之《印发国务院督查组关于我省治理整动土地市场秩序督查情况意见的通知》中文义明确地结论,广州大学城用地审批程序违法,已撤销了有关征地批文。第三,尽管国内外呼声不断,大学城至今拿不出合法的批准手续,两种情况使然,即(一)、其根本没有合法的批准文件,(二)、抑或中间还有见不得人的其他难言之隐,没有更合理解释。如果坚持不拿出合法的批准文件,人们有理由断定76号文件只是为了应付国务院的检查而随意炮制的一个欺上瞒下的骗局而已。

另一个令天下人大惑不解的是,两级政府始终说修建大学城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谁都知道这是一个无赖式的强词夺理。广州大学城项目的投资主体是谁,是政府还是商者,人们尚难以判断,这里出现了这么几个戏剧性或者干脆叫随意性的变化是,今年4月30日以前,全社会都认为大学城项目不能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但由于没有一个对大学城项目是否是公共利益的权威判断参照依据时,广州市政府是何等的理直气壮,坚持认为广州大学城项目代表了社会公共利益。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之《要求对在建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清理》的文件中文义明确地排除了大学城项目代表了公共利益的可能性,此后,那群具体施行逼迁的人员清一色地一改过去的是基于公共利益而强拆的说道,规律性的统一是不再提及公共利益,但显然是由于措手不及而未找到更恰当的统一的理由,竟然祭出可谓五花八门的说辞,诸如“是为修建黄埔军校大道而拆迁”,“为河道防洪而拆迁”,而杨和平在与我对话时首先祭起的仍然是以公共利益大旗,经本人驳斥后现场改口说:“是因为这些人建房面积超过广东省91年的有关规定,有些人是参加了房改后又在此盖楼,有些人是违反了公职人员建房的规定,因此要拆”,令人哭笑不得。政府与公民之间正在发生的关系显然是一个法律关系,如此儿戏岂有此理。我当即指出,如果是基于杨主任所说的理由拆迁,则只能适用行政处罚程序,政府为什么会蔑视这种基本的法律程序原则问题,杨主任无言以对!另一个戏剧性的变化发生在6月6日以后,使这 种戏剧性变化发生的导因是国办发(200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文件下达,此前的所有拆迁行为均赤裸裸的由政府操纵,形式上也毫不忌会直接以政府的名义施行,由于46号文件严令政府不得主导操纵拆迁事宜,此后铺天盖地的公告中一改此前全由政府拆迁办具名的作法,突然冒出一个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使人一头雾水。这一变化完全是为了规避国务院46号文件,却在另一面完全暴露了此前“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拆迁”说辞的骗局。2004年2月2日,《广州日报》头版头条:《关于大学城工业供冷管道过江隧道工程的招标公告》的建设单位(业主)后面赫然写着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而《广州日报》1月17日在涉及大学城的公告中,招标人后面也仍然写着是大学城指挥部。2003年7月23日,《广州日报》的相关公告中的招标人也是该投资公司,一个商业公司的经营项目,何谈公共利益。令人哭笑不得的是,46号文件只是一阵风而已,此风一过,政府又完全回到逼迁的前台,那个开发公司又躲到了阴暗处,又由政府靠强权替它做主,人们很难相信自己是在和政府打交道,人们甚至很难相信自己是与一群非精神病患者打交道,这就是我们不得不每天面对的局面。

无论基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之需,对房产所有权人房产公平的价格补偿不仅仅涉及对基本法律、基本人权及公民基本财产权利的尊重问题,这里还涉及当然的道德问题。即使是公共利益,由公众来消化拆迁成本是不是比选择野蛮牺牲少数财产所有权人的利益更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及更符合基本的道德价值,即使按国家现有的规则,国家也再三强调不能因拆迁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现在由政府一手操作估价结果是,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不足其房产实际价值的四分之一,这是那里的强盗逻辑,既要以自己捏造的理由强行购买他人的房产,还必须按政府自己定的完全背离房产实际市场价值成交,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情理问题,这样做的道德基础在哪里。另一方面,国家现行的拆迁规范虽然恶名昭著,但无论如何其对估价还是有个起码的规则,诸如双方共同选定估价机构,严谨的三方参与下的估价过程,而本案中的作法则是赤裸裸的单方暗箱操作过程,单方安排估价单位,单方安排估价过程,这种作法的程序正当性及道德基础在哪里。其三、现有规则及有关文件三令五申禁止以强权干预估价行为,而本案中,政府土地开发中心肆无忌惮地以“穗土开函(2004)123号”文件即:《关于复核番禺小谷围岛临江苑评估结果函》的形式公然干预评估过程,这样不顾颜面之举的法律正当性及道德合理性的基础是什么,这种作法肯定会得到听证程序的肯定,但建立在这种违法及丧德基础上的强拆是无耻的,当然更是违法的。面对这种违法及丧德的强拆,被拆迁人有理由提出这样的问题:即广州大学城的强拆到底是现行法律主导下的强拆还是少数利益团伙主导下的强拆,具体负责强拆的人为什么百般阻挠被申请人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他们如此对抗法律、对抗人类理性文明的背后力量及动机是什么,为什么这种赤裸裸的抢劫行为能获得政府的强劲支持,政府在这些利益团伙敛财过程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操办行为要不要做的隐蔽些。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合法原则是一切拆迁环节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拆迁补偿的议定过程本属合同签订的过程,如果逼迁者没有超越法律价值之外的私利,何至于将一个个正常的拆迁过程搞到疯狂近乎丧失人性的地步,遵守既有规则是稳定的前提,悖越了这种基本价值,虽然因逼迁搞得身心疲惫,却仍然招致全社会的责骂声,若不是基于扭曲的利益追求,有谁会追求这种癫狂状态,这是需要所有人思考的。

按现行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安置补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可由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仲裁的核心结构是三方性,即争议双方及中立的仲裁组织居间,这是全人类仲裁文明的基本价值底线,但这种价值在这次逼迁过程中却变得混乱无比,一切正常的价值全被颠倒了,政府要强拆,由政府自己申请,然后由自己安排的仲裁员,由政府自己的仲裁机构在自己喜欢的时间单方面举行仲裁程序,然后单方面作出仲裁,我必须特别提醒人们,我正在描述的行为过程是政府每天正在实施的行为,诸位切不可以为我讲述的是荒蛮的远古时代的故事!被逼迁者及所有的人们有理由提出这样的问题,即逼迁者怎么能堕落到如此境地呢,不知有谁能感受到我讲述这一切时的内心痛苦程度!仲裁程序的另一个违法现象是逼迁者表现出来的令人失望的对中国法律的寡知,所有送达程序全部违反现行法律,关于送达的程序性规定,国家现行法律规定,行政送达参照民事送达程序,而民事送达只有五种法定要式送达形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申请人铺天盖地的这种“送达”简直是现代搞笑版,你在任何中国法律里都找不到这种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在报纸上公告60日,适用前提是被送达人查无下落。7月7日政府与我对话时我指出这些错误后,在场的一位律师特别提醒我说,这是广州自己的规定,在此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广州市在行政送达的问题上能不能法外施权,回答是肯定不能。现在申请人强拆的依据就是在这种完全违反中国基本法律原则情况下单方操作出来的结论。

7月28日,广州市政府煞有介事地终于同意就强拆问题公开举行听证,可令人失望的是,由于他们对公开和民主的陌疏及莫名的恐慌,听证程序被莫名奇妙的取消了。其实,听证程序即便如期举行也无实际意义,因为:

1、强拆一直是听证程序主持人长期以来最强烈的愿望,这在此前诸多文件及资料随处可见,由其主持听证无异于盲人点灯之效;

2、在具体的逼迁过程中,听证程序主持人——广州市国土局的上下领导及工作人员均不适当地公开参与到逼迁过程中,足见其与拆迁申请人之间这种不适当的利益关系。由其来主持并下达听证结论,这无异于制造鲜活的旷世笑柄。全无一点避嫌意识。

3、在强拆申请人第二次与我对话时我吃惊地发现,广州市国土局、裁决人、估价人、强拆申请人仅荒唐地作为一方即一个人与我对话,当我指出这种与规则文明背道而驰的行为时,广州市国土局法规处一位黎姓副处长亦即今天的主持人竟然脱口而出说:“裁决部门、估价部门都是我们的下属单位,我们有权这样安排”。

4、我与广州市国土局素无往来,仅仅因为不畏强权,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竟招致其向有关部门大量散发告发我无政治素养、无法律素养的不实材料,这种极具文革之风病态及低下的做法证明,国土局已深陷到纠纷的利益之争中,其居间者的角色早已荡然无存,由其来主持听证,岂不是鲜肉包子打饿狗,何谈公正性,连正当性都谈不上。

关于政府不得主持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政策是明确的、且是具体的,我们在广州大学城的拆迁当中看到了什么,我的委托人从头至今看到的都是国家干部的身影。政府为什么如此蔑视国家规则,为什么丝毫不顾及这种行为价值的法律正当性问题,整个有涉强拆的工作尽数由国家干部来全程参与,对申请人强拆他人合法私有房产的欲望满足及呵护到了无微不至的境地,找业主、找业主单位的领导、找业主的亲属、找业主的代理律师、在业主门口蹲守、单位守侯、在上下班的路上堵截、追逐、张贴文书等,无不是国家干部在那里身体力行,上至省里领导,下至一般干部,竟然把违法及非人道的逼迁当作是第一政治任务来完成。6月6日,国办46号文件下发后,广东省、广州市两级政府照样我行我素,公然具章通知紧急召开逼迁会议,竟对所有不愿服从强拆者每人搞了一份所谓的《未签订补偿协议人员一览表》,对这些包括违法违纪情况在内的近三十项情况调查并详列。这种行为实在有损政府形象,国家有关规范明文规定,拆迁人必须保障被拆迁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广州大学城逼迁过程中,对一些业主的断水、断电已近两个月,对这种悖离人道、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我在两次与政府对话中均尖锐地指出这个问题,问题没有丝毫解决的迹象,多户业主家被偷盗,有些被盗物品价值数以十万计,有些被盗业主家发生的事更让人联想不断,窃贼反而有闲情逸致将菜刀都翻出来砍在桌子上;广大业主解散保安、拆毁围墙,这个世界上没有无因之果,这种恶行不但未对拆迁工作有丝毫推进,反而更加加大了委托人对政府的不信任。

在土地的回收问题上,政府更是赤裸裸地违反基本法律,国家将其所有的土地依法出让给公民使用,而这种出让的性质又是有偿出让,无疑,这在国家与受让人之间是建立了一种契约关系。国家作为契约方即合同的一方,当然必须受合同法律规则的限制,任何合同法律均未将国家作为特殊合同主体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也对这种契约关系作出了基本法律原则的限制,政府规划的土地范围内有相当的部分已以契约的形式出让给他人,既已以契约形式出让,政府对土地的处分行为当然应受合同法律原则的限制,不受限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在未对地上建筑物进行依法而不是以强权调整之前即行规划业已出让给被拆迁人的土地,这简直是天方夜潭,这不仅仅是一个严重的违反基本法律原则的问题。当今时代,这种恶行在全球已不多见,连三岁小儿都明白的道理,为什么广州市政府不明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诸如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未按国务院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有的施工建设都是非法的,建设尚属非法,建立在这种非法建设基础上的强拆更是无法无天。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不断向政府指出其违反环境法的事实,其一直回避这个问题,我们无论作为环境权益人,还是被逼迁者,我们都有权提出这个问题,但今天回过头来看,简直是对牛弹琴。

经过一年的非人道的野蛮逼迁,两级政府的绝对胜利已是掌中器物。历史将记住这场人道主义的灾难经历。也是武装直升机、逾千名的训练有素的军警及训练有素的军犬,岛上几千户手无寸铁的居民在一片哀嚎中被趋赶出自己的家门,他们赖以生存的房屋被强盗般夷为废墟,数百户农民在废墟上搭起的简易临时居所也数度被强制拆毁,这种野蛮的作法赤裸裸地把这些人往死路上逼,在数千户农民的房屋被夷为平地时起,政府的所有精力即集中在对付岛上168栋别墅的主人上,针对这些别墅主人逼迁的恶行可谓罄竹难书,任何专业的语言艺术家都无法用语言文字来述清政府在逼迁过程中表现出的坚韧、野蛮的及惨无人道,“房屋必须按政府制定的价格被拆毁,争取不背强制拆迁的名声”,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黑社会及无赖式的逼迁手段成了国家干部的全部工作内容,至7月底,实际上大部分坚持下来业主的精神都已崩溃,维权小组的核心成员一个个健康状况变得很糟,心理变得越来越脆弱,有的变的突然间宁愿一分补偿不要也同意签字让政府拆迁,一些人家在作出“同意”让政府拆迁的选择后竟阁家嚎啕大哭,悲情恸地。168栋别墅业主现在看来大多是自己签字同意广州市政府强拆,但每一个签字的背后都是数不尽的辛酸与愤怒。表面上,两级政府取得了胜利,但实际如何,像这次强拆之举,这种政府行为的正当性及行为的非人道性质可谓深入人心。一些业主公开讲,我们一看到电视里面那些衣冠楚楚的省市领导人就感到耻辱。两级政府的不光彩行为使人们认识到,政府成了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的最大敌人,其存在的所有功能就是给公民制造无尽的屈辱和灾难,其在制造、维持非正义及不公平的局面方面具有超乎人类想像的坚韧及能量,这种行为价值的另一头是快速蚕食着人们对政府信任的基础。无坚不摧、战无不胜的广东省、广州市两级政府在这个强拆回合中“再次取得了胜利”,颠倒了基本廉耻观的两级政府照旧会庆祝这种胜利,但谁也不能保证这不是敲响追究他们针对文明社会犯罪丧钟的开始。当最后一栋别墅被夷为平地之时,即是业主要求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开始。群情激愤的业主表示,他们发誓将坚决要求惩罚针对公民人身、人权、住宅权、公平交易权方面的犯罪者,这些犯罪者还涉嫌渎职、滥用职权、故意毁坏财产等一系列犯罪行为,广东省的张德江、黄华华、广州市的林树森、张广宁等一大批恶官将被业主坚韧地予以控告,业主们表示,在现有体制下他们不会天真地认为这些恶官真的会受到刑事追究,但这将是他们有生之年不辍的目标!任何阻挠他们追究犯罪的机关及个人的不法之举,都将是他们斗争的对象,直到国家的法律价值得以伸张。

正在写这篇文章之际,又获悉各媒体正在组织学习中宣部的八不准禁令,即对所有党政干部针对公民及法律的犯罪恶行一律不得见报,罪恶权力的张狂、恶行及肆无忌惮为什么会到超人性的疯狂程度,中宣部的通知即是最好的答案!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教育腐败很突出 陈至立深受困扰
苏州杯全国高中辩论赛  今在东吴大学登场
杜光:保卫耕地,解救农民
曾仁全:解读李金华的“审计清单”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