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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审修正商港法 开放港区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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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三日电)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商港法第十八条条文修正草案”,明定商港管理机关于不妨害港区作业、安全及不造成污染的区域,得与登记有案的相关社团协商相关措施,公告开放民众垂钓。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午审查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王幸男(台南市)等三十六人拟具的商港法第十八条条文修正草案,通过以上条文。

王幸男表示,台湾过去因各种军事和政治管制措施,剥夺台湾人民亲海的权利,近来钓鱼人口激增,商港未开放民众垂钓,让民众在垂钓处不足下,爬上礁岩、消波块等危险地点垂钓,而有许多不幸事件发生。

他说,各商港现在已有相当的安全设备,如能授权商港管理机关妥善规划,选定适合开放民众垂钓地点,必能提高民众垂钓安全,也能带动观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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