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杀人犯起诉南澳政府要求赔偿

标签:

【大纪元11月2日讯】 (大纪元记者刘碧光编译报道)一名有罪在身的杀人犯正在起诉南澳省政府,要求赔偿六千多澳元,原因是他没有得到枕头。

十一年前,53岁的安德鲁斯(Robert James Andrews)在非瑞顿公园地区(Ferryden Park)扼死了自己的女朋友,继而被判终身监禁,正在服刑的他控告罪犯改造服务部门对他的忽视。

其犯罪受害人克里斯汀∙简克斯(Christine Jenkins)的家属对该杀人犯的举动感到愤怒。十月二十日星期六,她75岁的母亲,家住非瑞顿地区的婉尔∙简克斯(Val Jenkins)说:“他该直接下地狱”。另外,克里斯汀生前最好的朋友,家住漫斯菲尔德公园(Mansfield Park)地区的伊莱恩∙里德(Elaine Reid)向有关权力机构递交了一份恳求信,希望“绝不要给他一分钱”。

安德鲁斯在递交给阿德雷德地方法庭的一份声明中说,2002年4月他被暂时转移到亚塔拉(Yatala)劳改监狱时没有得到枕头。他声称自己被迫使用一张卷起来的帆布毯子充当枕头,这对其颈部造成了摩擦和伤害。安德鲁斯说这些伤害使他六个星期无法工作,没有赚到钱。他在声明中认为,这些伤害的结果是“我遭受了经济损失”。

简克斯太太在惨剧发生后就照顾着女儿的两个孩子——十五岁的丽安和十三岁的戴安,她对安德鲁斯并不感到同情。简克斯太太说:“他杀害了我女儿,所以什么也不应该得到,他应该在监狱受苦才对。”当安德鲁斯扼死受害者时,其小女儿戴安就睡在隔壁的房间里。她说她恨他,十分想念自己的母亲。戴安也把安德鲁斯的声明描述为是“完全愚蠢的”。

安德鲁斯目前在芒甘比(Mt Gambier)监狱服刑,上周他通过电话向阿得雷德的初级法院提出这一请求。在递交给法庭的声明中,他控诉政府:没有充分地保护他的个人安全;没有提供足够并且适当的床上用品;使其暴露在“不合理的危险”之中。安德鲁斯要求赔偿的总金额为6077澳元,其中77澳元是法庭费用。监狱服刑人员每天可以赚取生活费1 至5.80澳元,每周五天,一年大约一千五百澳元。虽然他们不能接受现金,这些钱可以用来购买诸如香烟或者体育设施等用品。声明中的事故发生地点是亚塔拉监狱的G部门。(大纪元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南澳两名庇护申请者越狱三年后被抓获
宜兰规模四点五地震 南澳瞬间五级震度
宜兰南澳养生休闲渡假园区 三年后开幕
澳洲绿党谴责政府忽视难民营中的中国人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