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学院论坛促科学研究遵守“无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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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十三日电)国际科学院论坛(InterAcademy Panel,简称IAP) 日前就生物安全议题公布一项原则,要求科学家必须同意进行研究时,有义务将“无害”列入考虑。主要是科学家们必须谨记研究的潜在后果,不应忽略研究可能被他人误用,且需将这个体认广为周知。

国际科学院论坛的这项声明是在国际生物武器大会(meeting of States Parties to the BiologicalWeapons Convention)12月 5日至9日召开的前一周发布。中央研究院今天代为发布这项声明。

中研院指出,这项声明是由国际科学院论坛所属68个国家科学院 (含中研院) 代表签署同意。声明中阐述科学家在生命科学领域,需面对五个基本问题─体认、安全、教育与资讯、责任、监督。

国际科学院论坛认为,来自生物武器的威胁再度成为各国面临的问题。这项声明规范各个科学家日常研究,也将作为科学团体或机构发展的行为准则基础。

声明中认为,科学家必须了解同时谨记研究的潜在后果,不应忽略研究可能被他人误用,且需将这个体认广为周知。教育下一代科学家有关国家和国际法规及规范,并阐明防止研究被误用的基本准则。

中研院表示,自1972年生物及毒素武器大会至今,科学研究已在许多方面创造益于人类的新知识和意想不到的新技术。但某些技术可能被使用于毁灭性及建设性目的,因此让科学家考虑这些原则益显重要。

IAP 的生物安全声明强调,科学家应经常合理考量到自己研究可预见的后果。因此应谨记研究有害的潜在后果,于良心及道义上不可忽略科学的成果可能被误用。并拒绝进行对人类只造成有害后果的研究。对于“安全及保全”方面,科学家如进行病源或危险毒素的研究,有责任依法规或常规所订定良好、安全的程式进行实验。对于“教育及资讯”方面,科学家应针对防止生物研究误用订定政策和原则,且宣导此讯息并教育国家和国际法规及规范。

在“责任”方面,当发现有违反生物及毒素武器大会或国际法规的现象时,科学家应提高对群众、主管机关和组织的关心。“监督”方面,科学家有责任监督研究,并对计划进行评估,科学家应该在控管、监督或评估下,坚守这些原则,担任模范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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