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剿灭真相的国度(上)

林培瑞/杨莉藜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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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2日讯】[作者简介:林培瑞 (Perry Link),著名汉学家、中国问题专家、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教授。本文是为何清涟的新著《中国政府是如何控制媒体的》所作的书评,发表在最近一期的《纽约书评》上。]

2002 年9月14日,不知什么人把剧毒投进南京一家小吃店的食品里,造成400余人中毒。中毒致死者达到41人时,官方的新华社才登出了一条通知,告诫读者当心南京的有毒食品。即使这样一条新闻也很快被撤回,政府强令撤掉所有此类报导。有毒食品的消息通过打往海外的电话传播开来,36小时之后,海外媒体开始刊登此类新闻,终结了中国国内的新闻封锁。但到那时南京的死亡人数已经上升到了100多人。

在那段新闻管制期间,南京的民众从当地的报纸和电视里看到的是什么呢?下面就是9月14日南京晚间新闻的三个头条:

*南京召开再就业会议,引起全国热情关注;下岗工人感谢总书记无微不至的关怀。

*一到三月中央税收形势全面看好。

*李鹏委员长访问菲律宾并发表讲话。

何清涟是一位经济学家和新闻工作者,她的著作《中国现代化的陷阱》[1]揭露了90年代中国的经济发展中,掌控国有资源的官员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巧取豪夺的。现在,她又完成了一部新著来探讨中国的新闻出版问题,重点围绕着那些让人倒尽胃口的新闻引发出的两个问题来展开:真正的新闻是如何遭到压制的?政府用来搪塞受众的政治昏话给公众思维带来了什么影响?

何清涟把这些问题放在最近兴起的大众传媒业的背景下进行思考。从90年代初开始,中国政府消减了对大多数出版商——不管是书籍、杂志或是报纸出版商——的资金投入,直言不讳地告诉它们虽然在技术层面上它们依然属于政府机构,但它们必须自负盈亏。这为出版商们带来新的挑战:它们既要取悦大众又不能迷失政治方向。作为一种应对措施,很多官办报纸开办了晚报或“都市报”,刊登娱乐故事、时装资讯、体育新闻,以及其他读者喜闻乐见而政治上又不至于触动禁忌的内容。到2002年为止,中国总数约达2000份的报纸中,有一半属于这种性质。一般而言,它们的销路比主流党报要好,这类报纸赚来的钱用来补贴党报的亏损。

这些新出版物的出现,使许多国外观察者相信中国培育出了一种新的出版“自由”。中国政府也不遗余力地培植外国人心目中的这份假像,因此对揭穿了皇帝新装的何清涟决不会轻易饶恕。中国的每一种出版物,何清涟写道,不管办得多花哨,都要归属于某一个由国家控制的单位。私人投资者可以把资金注入出版界,但是在会计账目上这要写明是“借贷”而不是投资。宣传部的官员允许报纸在许多问题上发表自己喜欢发表的文章,但是他们会仔细监控任何政治敏感的词句。发表象棋锦标赛之类的东西,没问题。要发表有关台湾的东西,上边不言自明的政策是 “你清楚该说什么,不用我处处教你”。共产党的目的是既要保护党的利益,又要避免别人看出新闻是受到控制的。很有讽刺意味的是,由于读者更喜欢流行刊物上那种生动活泼的笔调,而不是共产党的套话空话,报纸越是贴近大众,越是能更有效地完成党的宣传任务。因此,与十年前相比,中国的报刊在种类和范围上呈现出了更丰富的多样性,但是要谈“自由”,还根本算不上。

宣传部还时不时地对大众传媒进行公开批评。比如,去年4月30日,官方警告电视新闻主持人不得把头发染成橙色,不得穿紧身裤,不得过分裸露,因为这些做法都“不符合中国国情”。还警告说,主持人要讲普通话,避免日渐流行的南方话,避免夹杂英语,比如“酷(cool)”。中共长期以来都担心如果让“资产阶级”自由化影响了诸如着装、言语等方面,就可能产生更深刻的、颠覆性的效果。另外, “南方话”又是台湾话的委婉表达法,而大陆人现在去羡慕台湾的东西是不行的。不过,这样的审查相对而言还是比较温和、短暂的,没有人把它太当成回事儿。电视节目主持人只用把头发再染成黑色,过不了几个星期,橙色的头发就又露出来了。

不过,何清涟也细致描述了在过去的十年间当牵涉到严重的政治问题,记者又濒于失控时,官方采用的审查、撤职、停刊、解雇、恐吓、骚扰、甚至杀戮等手段。她列出了禁书目录、被关闭的杂志目录和勒令“整改”(即重新培训,重新组织)的出版社目录。她发现从1998到2002年间,有32名记者被捕入狱,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多。她还证明胡锦涛治下的新闻控制一点没显露出人们希望看到的那种松动迹象。

什么东西能出版,什么东西不能出版?答案很复杂,但多多少少都与共产党的政权安危有关。批评政治领袖——哪怕仅仅是不太好的消息,有可能会引起对领导人的批评——就会被视为影响“稳定”。一篇有关某个试图在体制之外成立的组织的报导,比如对中国民主党、法轮功这样规模不大的组织的报导,可能被视为具有“引发动乱”的作用。连一本名叫《降低农民负担工作手册》的小册子,也遭到了禁止。这本小书只不过总结了宪法赋予农民的权利,政府查禁此书只是因为历史的经验表明,饱受苦难的农民往往会揭竿而起。

中共政府虽然这样蛮横武断,却一口咬定自己是在按法律进行资讯控制。1988年颁布的《保密法》明令禁止造谣诽谤,或以其他方式煽动推翻政府或颠覆社会主义制度……严禁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保密法》能派上很多用场。2002年,对一位名叫姜维平的记者的判决就援引了这部法律。姜被指控为“向外国人泄露国家机密”、“煽动推翻政府”。其实,姜维平不过在香港发表了几篇文章,揭露辽宁省大连市高层官员的腐败现象。他的文章署的是化名,可是仍没有逃过官方的眼睛,毫不留情地判了他八年徒刑。

姜维平的文章十分大胆,竟敢批评辽宁省省长薄熙来。薄熙来属太子党系,是已经退休的中央政治局委员薄一波之子。中国的法庭见此情景不敢怠慢,风风火火地去帮助这样的皇亲国戚。何清涟还提到一个名叫马海林的军队作家。2001年底,他竟然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揭露李鹏(中国最遭人讨厌的总理,1988- 1998在任)及其妻儿从国家控制的能源公司里大肆圈钱的真相。中宣部立即发布了一条公告谴责这篇文章,并命令没收所有印发出的《证券市场周刊》。周刊的编辑们胆战心惊地在接下来的一期上刊发了“更正”,没料到连“更正”这一期也被全数没收。其他提及此事的媒体也接到命令,要全部删除相关文章。2001年之前,何清涟一直在《深圳法制报》做记者。有一次李鹏的名字印错了,这只是一时疏忽,还是诚心捣乱?对上层来说不算什么事,可是报社的编辑被罚了款,还被迫写检查,作自我批评。

宣传部有几种方法来防患于未然。它每月编发一份简报,叫做《时事报告》,列出了近期印刷媒体中出现的所有政治性错误。任何一种出版物如果经常出现在《时事报告》上,离关门大吉的日子就不远了,因此编辑们都格外仔细地阅读每一期的《时事报告》。如果有必要,宣传部也会召集记者来参加 “吹风会”。所谓的“吹风会”是用来向记者解释一些关键问题的,比如,为什么某一篇关于腐败问题的报导等同于泄密,因此触犯了法律。从去年开始,播音员必须按照一条新规章来制作电话交谈节目:所有播放“群众意见”的电台必须采用一种设备,使打入的电话延迟20秒播出,这样就可以有效地过滤有害资讯。节目主持人必须提高 “政治觉悟”,加强“责任心”。如果电台没有那种必须的设备,就不能开办电话交谈节目。

如果警告、恐吓和禁止不起作用,中共政权就采用更严厉的手段。何清涟描述了利用黑名单的主要方法。从50年代直到70年代,惹怒了政府的作家会遭到羞辱,比如受批评、禁止发表文章、出书,有时还会在“群众运动”中遭到批斗。他们被批斗的情况公开后,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80年代之后,这种群众运动开始消退,90年代则完全消失。不过人们对哪些人曾经被禁记忆犹新,因此这些事例的警示作用依然存在,提醒着人们可能会发生什么。最近,黑名单的作用已经变得非常隐秘。名单一般是在编辑会议上口头传达的,编辑们受到警告不能把名单外泄,因为那是“国家机密”。 何清涟本人在2000年也曾经上了黑名单, 90年代发表过她的作品的一些编辑告诉她,他们受到官方威胁,如果发表何清涟的文章,报社就会被封,如果敢把黑名单的事情透露给任何人,特别是何清涟本人,后果也是一样的。黑名单的事情最近为什么搞得这样诡秘原因尚不清楚,可能是因为政府要给外界树立一个“自由”的中国形象。

如果一位编辑不服管教,就可能被定为“内控物件”。这就是说,他会被告知要负起责任,还要写自我批评。后果虽然大家不愿说出来,但心里都明白。如果内控之后仍然没有好转,这位编辑很快会被解雇。有时,“失足者”的朋友也被动员起来劝说他迷途知返。一旦被开除,就意味着失去职位或者永远被禁止进入中国各地的“文化战线”从事任何工作。那些被解雇的编辑和被禁的作家,如果拒绝认错(这里何清涟写的半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他们的档案就从宣传机构的官员那里转到公安局和国安局官员那里。便衣警察可能会搬进他的隔壁去住,跟踪某个记者,或者破门而入,没收地址簿和电脑——还要编造出一套谎言,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1994 年出台的一项措施——有人指出是江泽民干的事——说“要用非政治的手段来处理政治问题。”这就为滥用法律打开了方便之门——那些因政治问题触犯了政府的编辑、记者可能以腐败、欺诈、行为不检点等等罪名遭到指控。何清涟提到《陕西青年报》的一位元记者,名叫高勤荣,1998年他写文章揭露了当地某项灌溉工程中的贪污和浪费情况。县里的领导把他抓起来,绑在黑屋的门后,又判了他12年刑,罪名是“受贿、嫖娼、欺诈”。1999年,河南省一位名叫张冲波的工人(并非记者)和另外一位元作者合写了一篇文章,描述他所在的县如何“疯狂建设”,致使许多百姓无家可归。后来,张被指控为“私分专项资金”。他所在的村子的党支部书记对张的被捕十分愤慨,于是径直去北京告状。结果却被诬告为“法轮功分子”锒铛入狱。另外一个经常用来指控记者的罪名就是“有海外背景”,即使你根本没有。宣传部工作组的一名成员告诉何清涟所在单位的编辑,说她曾经是“克林顿总统的经济顾问”。而当时何清涟根本没有出过国。2000年,《时代》杂志和《金融时报》发表了有关何清涟的报导后,她所受的压力才暂时有所减缓。

长期以来中国有这样一种传统:蒙冤受屈的中国人在下层无法申冤时,就可以求助于高一级政府来伸张正义。何清涟给出了一些例子,说明那些在底层工作的记者相信,如果有必要,上级政府会和他们站在一起。不过她得出的结论是,最近这些年来这种信念有点放错了地方。基层记者往往冒着极大的风险和地方官僚作斗争,结果却发现上级领导情愿和地方的实权人物保持一致。

何清涟发现这种现象在中国农村十分普遍。最近的十五年间,中国的乡镇越来越变得像封建时代的采邑,由一些半独立的组织控制着,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规矩、政策、税收、监狱——但没有自己的记者[2]。对他们来说,最理想的状态是“此地无新闻”——万一有了新闻,最好是正面新闻。地方官员拒绝跟记者说话,而大部分公众则是不敢跟记者说话。如果记者发现了官员胡作非为的证据,官方总是百般逼迫,而且往往获得成功。2002年6月,两位元记者来到山东的一个村庄,那里的村民们告诉记者他们的支部书记私设公堂,用酷刑对付群众。两位元记者收集到了证据离开了那里,路上被几辆警笛嘶鸣的警车拦下来。他们被带到党支部办公室,没收了笔记本和胶卷。十几个便衣警察当着宣传部官员的面把他们痛打一顿。后来他们到公安局去指认那些攻击他们的人,结果反倒又挨了一顿拳脚。何清涟相信在这样的殴打中,死人的事情时有发生。她的书中列出了几个至今尚未破案的谋杀案,都是因为记者的报导惹怒了官方,结果遭到谋杀。书中的材料表明,控告高层官员往往以失败告终,因为维护党的整体形象是各级官员的第一要务。

何清涟把中国记者的现状概括为“戴着镣铐跳舞”,这样的比喻有时不免让人沈思:既然镣铐加身,再去跳舞还有什么意义?揭露丑恶现象这项任务十分艰巨,但却远没有得到人们的认可,相反,倒是常常给记者带来灾祸。为什么不顺着这个社会制度,仅仅报导些好消息,也乘机得到提升呢?如果记者遵守中国的游戏规则,为官员和企业唱唱赞歌,要挣钱还是很容易的。不过,何清涟发现,许多富于理想主义思想的记者不顾个人得失,以极大的勇气讲出真话。这说明“为民请命”这样的中国传统美德,依然受到人们的敬重。最近这些年,普通中国人对腐败、欺诈、仗势欺人、财富分配不公等问题怨言越来越多。如果有一份真正不受政府控制的报纸,此类话题可以填满整个版面。一位元记者如果能把此类黑幕揭得比他它记者深入一点,就轻而易举地成了公众心目中的英雄。不过,要完成这样的任务,记者必须想出一种在体制内周旋的手段[3]。在这个问题上,关系网起了作用。官僚们有他们的关系网,仗义执言的记者、编辑、出版商也有自己的同道,来得到帮助,获取资讯。那些富于冒险精神的记者如果在一个地方受到压制,有时可以依靠这种关系在别的城市、别的出版单位找到工作。

此外,由于地方官员最关心的是本地区的情况,不受地方官员欢迎的新闻常常很容易在其他地区发表。比如,2000年春天,陕西省有五位农民来到省城西安,诉说他们得了“怪病”,结果却查明是艾滋病。卫生部门的官员让这些农民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血检,最后查出4%的人口HIV呈阳性。陕西省政府把这件事定为秘密,并下命令停止血检。当地的两名记者杜光利和王武联系到了远在广州的《羊城晚报》记者赵世龙。赵远赴陕西,在杜和王的帮助下采访了当地的群众,回去后把报导发表在广州的报纸上。恼羞成怒的西安官员把杜和王召来,质问他们:“你们怎么认识赵世龙的?” 按照法律这样的问讯应该由宣传部官员来做,但是这一次和往常一样,依然是由公安局出面。揭露艾滋病真相,医务人员因此可以及时应对,按理说杜和王无疑救了很多人的命,然而他们得到的报答却是永远从记者队伍中开除,因为他们“涉嫌泄露国家机密”。何清涟在书中说,她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发现“根本没有哪个国家把艾滋病当作国家机密的。”

何清涟还写到湖北的一位教师,把40年代晚期以来中共报纸上刊登的支援民主与基本自由的文章进行耙梳整理,结果收获颇丰。因为那时的共产党正在反对国民政府的专制体制。然而,到了1999年,如果再讲出“没有民主一切只是粉饰”这样的话,就会被视为指桑骂槐,因为中国依然远没有实现多党制民主。于是,宣传部的官员把该书列为禁书,作者也被列入了黑名单。同时还对出版该书的出版社进行了整顿,声称:“我们必须严禁出版此类用历史攻击现实的书籍。”

──转自《观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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