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一消费者控告烟草公司胜诉为欧洲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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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方沛清罗马十一日专电)意大利的烟草公卖公司经高等法院裁决,因未在香烟盒外包装上加注警语,需负起导致消费者吸烟过量致死的责任,赔偿二十万欧元。这是在意大利、也是全欧洲第一起烟商败诉的案例。这个成功的案例鼓励意大利境内至少一百五十个类似案子、近千亿欧元的求偿官司将陆续启动。

这起官司由住在佛罗伦斯现年七十二岁的老太太贾卡隆尼提出,共打了十四年。她的先生斯塔泰瑞在一九九一年六十四岁时死于肺癌。

在此之前长达四十年的时间,他每天至少要抽一包香烟。老太太在先生过世后,控诉香烟公司 (ENTETABACCHI ITALIANI)没有在包装盒上或任何显眼的地方加注警语,应对她先生的死负起责任。

原先这场官司看起来一点都没有获胜的希望,罗马地方法院在一九九七年时裁决,香烟公司在一九八九年国家规定要在包装上加注警语以前,不必对消费者负任何伤害赔偿责任。

贾卡隆尼老太太锲而不舍上诉高等法院,终于在七年前第一次得到正面的回应。律师团主张,因为香烟会危害健康及生命,所以才要在包装盒上加注警语的论点被法官接受。

律师团同时强调,虽然意大利政府在一九八九年才立法要求烟商加注警语,但香烟对人体的危害期却可回溯三十年,因此这个案例应该成立。这个论点也被法官接受,终于裁决烟草公司应负责赔偿。

不过,被告意大利公卖烟草公司目前已经改名为英美烟草公司 (ETI SpA)。公司发言人表示,他们不应该成为代罪羔羊去付这笔赔偿金,计划上诉最高法院。但法律人士认为翻案的机会很小。

这个成功的案例鼓舞了许多因吸烟导致肺癌等相关疾病致死家属的一线希望,大约有一百五十多个案例将陆续提出求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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