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首任期成为香港舆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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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十二日电)香港行政长官宣布辞任特首一职后,新特首任期是两年还是五年现今是全香港讨论的焦点,有学者认为,如果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释法,虽然可避免出现司法复核,但会令人对香港法治失去信心。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戴耀庭出席电台节目时说,“如果中共中央当局坚持将来新当选的行政长官,任期只有两年,释法或可避免司法复核的诉讼,亦可确保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可以赶及在半年后选举前修订”。

不过,他认为,如果人大常委释法,虽然可避免出现司法复核,但会令人对香港法治失信心,他质疑中央会否单为香港问题,而动用全国资源召开人大会议,来修改基本法条文。

戴耀庭指出,将来新当选的行政长官,按照“基本法”条文及立法原意,任期应该为五年,以其他国家的情况来解释基本法并不适合,因为香港“基本法”不像外国般有确实条文处理最高领导人出缺问题。

中文大学政治及公共行政学系主任关信基表示,如果人大不释法,可透过紧急立宪方式修改“基本法”,订定清楚有关行政长官出缺安排的条文。但要动用非常庞大资源,甚至要召开特别人大会议。

关信基认同新当选的行政长官任期应为五年。他批评,“基本法”草委如果当日有考虑过行政长官出缺问题,但未有将这一点清楚写于“基本法”内,是反映有人失职。

他指出,如果中央召集全国人大特别会议,澄清行政长官接任人任期问题,或紧急立宪修改“基本法”内不清晰的条文,可避免出现任期争拗。

另外,青年事务委员会主席蔡元云表示,董建华的离任,可能会令参与制定政策的人,担心工作不能持续。他说,如果接任人的任期只有两年,未必有时间可以推出新政策。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香港多份报章传出董建华辞任的消息,并且成为增补中国政协委员,继而出掌政协副主席,直至十日,董建华才召开特别记者会,交代他辞职的消息。

政协会议十二日下午闭幕,会上将投票通过三名新增副主席人选,当中包括董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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