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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若通过 陆委会:政府已有周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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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三日电)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伟峰今天表示,中国推动制订“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战争授权法,“损人又不利己”,让中方对台政策失去运作弹性;他说,政府已经做好“周全准备”因应反分裂法通过内容,但不宜先透露详情,以免成为中国立法正当性的借口。

黄伟峰下午出席国策研究院的“反分裂国家法、美日安保与两岸关系”座谈会时说,从中国当局公开宣示来看,已可勾勒出“反分裂国家法”将会破坏两岸人民感情、破坏区域和平,不论是对台湾或对中国本身,都将是一部恶法。

他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针对台湾而来的法律,更表明必要时将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已显示出此法的性质为“战争授权法”,也是给解放军攻打台湾的空白支票。

他说,中国这种以法律定义“台海现状”却与“现实现状”不符的方式,就像伊拉克当年要入侵科威特时,也曾立法宣称科威特为其一省,导致最终必须以武力手段,使科威特回复伊拉克所界定的“领土”;黄伟峰以此例向国际说明,如果国际社会重蹈当年“不反对”的覆辙,可以想见中国通过此法的后果如何。

黄伟峰表示,中方向国际游说,“反分裂国家法”只是将过去对台政策法制化的作为;他提醒各界,一旦政策法制化,便将失去运作弹性,届时台湾出现“反分裂国家法”所认定的分裂行为,攻打台湾就不再只是领导人的“政治决定”,而是“法律强制性”,至于攻打的成败也不须胡锦涛负责,而是“法律强迫性”所致。

他指出,也就是说,“反分裂国家法”将给中国领导人一项“合法避险工具”,更可能变相鼓励中国领导阶层采取对台“较侵略性的态度”;他也说,“反分裂国家法”也可作为中国内部权力斗争之际,作为巩固权力基础的工具。

黄伟峰认为,“反分裂国家法”通过以后,可能产生许多“超出中国预期之外”的效果,举例来说,每当台湾有所作为,媒体就可能会逼问中国官方,“这算不算违反反分裂法”,最后成为法律前例,让中方不胜其烦,对两岸双方来说,“反分裂国家法”绝对都是一部“恶法”。

黄伟峰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场北京“先发制人”的赛局,如果台湾采取“以牙还牙”的策略,反而会吃亏,造成两岸紧张局面;目前政府最好的策略不是再去划另一条红线,而是视法案出炉的内容,研拟不同版本因应,但现在不能说,因为“先讲先输”,以免成为中方立法正当性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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