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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电信总局公布查询通联记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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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4日报导】(据中广新闻彭群弼报导)台湾交通部电信总局今天正式公布“电信事业用户查询通信纪录作业办法”,台湾民众可以向电信业者申请调阅通联记录,不过,仅限收到的电话号码。并根据查询资料的多寡付费。查询一个门号,一天内受话记录的费用,行动电话为新台币120元,市内电话500元。

以往只有司法单位才能调阅的通联记录,现在民众也有权知道了!经过与业者多次协商,电信总局上午正式公布了“电信事业用户查询通信纪录作业办法”,民众可以申请从6月26号起,自己拥有的电话受话记录。

电信总局表示:开放民众追查来话记录,对于以往故意隐藏发话号码的骚扰或诈骗电话,应该可以产生高度的遏阻效用。

交通部电信总局表示:查询通信纪录的内容,以接通的电话为限,至于没有接通的电话,因为系统没有留下纪录,所以无法提供;其次,不论查询的结果有没有通信纪录,都必须付费;为了避免有人冒名查询他人的通信纪录,原则本人亲自以书面方式,向电信业者提出申请。

至于现有通信纪录的保存期限,市内电话为3个月,国际、国内长途及行动电话为6个月;换言之,超过保存期限的通话记录查不到。

费用的部分,每查一天,市内电话收费上限为500元,行动电话为120元,不过电信总局也要求业者,查询第二天起的查询费用,必须更便宜,半年后,电信总局将会重新检讨费率,视实际需要调整。

立法院今年1月7号三读通过电信法修正案,增订第2条第8款及第7条第3项,授予用户向电信业者查询本人通信纪录权利,取得开放查询的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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