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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中国磁吸 前进东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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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欧祥义╱台北报导〕台湾经济部决定秘密出招来突破中国加诸于台湾的经济枷锁,经济部所属局处已研拟具体方案,鼓励台商透过参加“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SEAN Industrial Cooperation Scheme简称AICO协议 ),来降低对中国经济依赖,及化解遭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边缘化的危机。

“东盟工业合作计划”协议于一九九六年4月在新加坡签署,同年11月1日生效实施。系以透过AICO合作计划提供低于五%优惠关税的诱因,鼓励在东协会员国营运的厂商进行策略联盟合作,以促进东盟区域内的工业合作互补,达成东盟制造业之跨国整合。

AICO计划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AFTA )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在调降关税与促进贸易及投资具有一致的理念,目前台湾尚被排除在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之外,中国则以AFTA+1型式,形成“东盟 – 中国自由贸易区”,如果台湾无法突破此几近遭孤立形势,未来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将会面临严重冲击。

台研拟方案推动

曾任台湾驻印尼副代表的经济部参事张顺安,于日前向经济部长何美玥简报此一构想,台商或是国内企业只要能获得AICO计划认许,就可突破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所带来的贸易障碍,何美玥认为对国内电子业进行国际分工与分散中国投资热,具有正面意义,已指示工业局与国贸局研拟具体方案,让企业海外投资有所选择。

经济部指出,AICO合作主体,至少由两个不同东盟国家的公司共同申请参与该计划,参与的资格必须是在东协会员国注册及营运之法人组织;公司股权至少三成为当地股权,申请者愿意从事资源共享、工业互补或各项工业合作活动者。

AICO优惠多

AICO的优惠措施,包括凡经核准合作生产的产品,可享有零至五%的优惠关税,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所需进口的中间产品或原料,也可适用该优惠关税。

参与AICO计划的国家制造的产品,可视其为国内产制,可纳入其自制率内,还可享受其他非关税优惠措施。

除制造业之外,AICO在非制造业方面的功能,包括交换市场资讯,提供当地市场服务;以大宗采购方式从事物料联合采购;提供售后服务与行销服务,还有提供以合资、授权或其他合作方式,以及在产品企划、市场开拓方面的协助,对企业打进东盟市场无疑是最快速的管道。

自“东盟工业合作计划”生效实施以来,至2003年2月的统计显示,已有一百零一件合作申请案获核准,其中以汽车整车装配合作案居多,共计七十四件,依次为汽车零件合作案,共十四件,参与该计划的会员国以泰国六十六件最多,马来西亚四十七件居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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