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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赠引争议 告上法庭辩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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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王梅鳞编译)过去十四个月以来,美国有十个家庭指控他们的家人在未经他们同意之下整个大脑被取走,这些家属只答应捐出死者脑部的一小部分作为样本而非整颗大脑,还有一个家庭甚至根本没被询问到是否同意捐献出亲人的大脑。根据缅因州波兰先锋报的调查指出,在1999到2003年期间,缅因州九十九位捐赠者中有三十一位并未填写同意书。

负责为史丹利医学研究院(Stanley Medical Research Institute,SMRI)收集人脑的合约负责人马修-希尔(Matthew Cyr)是整件诉讼的关键人物,因发表了关于精神分裂症起源与疗法的理论而享有盛名精神病专家托里(E. Fuller Torrey)以及史丹利医学研究院也将遭到诉讼。

希尔在2001到 2004年当中,每为SMRI取得一颗人脑的使用权就可以获得1000-2000美金。伦理学家极力谴责此行为,认为这种将器官计价的方式是不道德的。这些人脑主要是用于研究心理疾病精神分裂症或其他脑部疾病,而为了维持研究用的价值,那些从刚死的人们头颅中取出的脑被分类建档、冷冻、切成薄片式样运送至各地。

器官捐赠一直以来都是争论不休的伦理议题,各个国对器官捐赠的看法及制定的法律不尽相同。有些国家严厉禁止,如维吉尼亚州就坚决反对器官贩卖等。若这时候需要大量的人体作从事研究人体的领域的话就容易遇到很大的阻力。另外器官捐赠的过程中多少都会牵扯到金钱的交易,如威斯康辛医疗学院的生物伦理学中心的主任Robyn Shapiro所提到,“法律上对于器官交易的规范还很混乱。”

以上的现象或许可以解释缅因州主任医检官格琳沃(Dr. Margaret Greenwald)的证词中为何会认为捐赠器官是有益于大众健康。希尔透过医事检查处为史丹利医学研究所取得研究用的人脑,虽然他不是医事检查处的员工但是却有权利查看病人的档案呢?在取得大脑捐赠的过程中他并没有被严格要求缴交家属同意书,他会以电话的方式知会医事检查处家属们是否答应,而医事检查处很自然的认为西尔应该有准备同意书。

SMRI于2003年被指控没有真正获得家属的同意就取走死者的人脑,事后又常以金钱赔偿来解决纠纷。但史丹利医学研究所声称他们从未使用来路不明或其家属未同意情况下的人体器官和人脑做实验,他们都是经过捐赠家属的同意之后才取得器官,而且付款给家属是给予经济上的支持让他们得以解决失去亲人所可能造成的生计问题,因此付款行为是合法且不违反社会道德良知的。

这件诉讼案冲击了全国人体器官与移植器官的研究机构,也让器官移植的法律问题再次引起注意。器官移植一直以来在医学界用以了解病情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然而这个事件可能将降低人们捐赠器官以帮助病患的意愿。

参考资料:
美联社
华盛顿邮报
缅因州的波兰先锋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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