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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扩大 台环署加速推动清洁队民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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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二十日电)配合废弃物清理法修正后,垃圾清运服务对象的全面扩大,台湾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决定将加速推动地方垃圾清运系统的民营化政策,预计未来十年间,将优先辅导十至十五个县市完成清洁队民营化,以有效降低清洁队的工作量及工作成本。

环保署目前正研议修正合并“废弃物清理法”及“资源回收再利用法”,将原本依产源区分的分类方式,改依废弃物的性质,区分为一般废弃物及有害废弃物;届时事业所产生的员工生活废弃物,将一并交由地方清洁队清理,预估将大幅增加工作量。

环保署废弃物管理处第三科科长施纯杰表示,考量地方清洁队在今年年底二法合一后,面临服务对象扩大而增加人力机具,及清洁队员逐渐老化、无法适时汰换老旧车辆等问题,因此在“民间能作的,政府就不作”的原则下,才决定要加速推动清洁队的民营化。

按照环保署初步规划,将由有意愿实施垃圾清运民营化的县市主动提出申请,并以都会地区优先推动实施;预计在明年前可完成全国的垃圾清运民营化规划,并于十年内,辅导十至十五个县市完成民营化。

至于制度转换的过渡时期内,初期则将由环保署补助地方政府二分之一的垃圾清运费用,再按比例逐年递减;补助金额为偏远地区每吨垃圾新台币一千元、都会地区每吨八百元。

施纯杰指出,为有效运用公共资源,未来地方清洁队的民营化人力将限定在三分之二的范围,以保留三分之一的公营人力,随时作为紧急事故发生时的应变人力,而未来清洁队在协助收取事业所产生的员工生活废弃物时,也可向事业收取合理的费用以反映成本。

环保署强调,事实上包括台中县、高雄市、苗栗县及台南市的部分垃圾清运工作,目前都已民营化,而且成效相当不错,以台中县为例,已有三分之二的行政区委托民间清除公司处理,每年可节省垃圾清运经费达三亿五千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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