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溺员工会批扣薪有违《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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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讯】港九拯溺员工会昨日下午召开记者招待会,指责康文署对参加8月1日罢工的救生员发出扣薪警告信,是违反《基本法》及抵触《防止歧视职工会》条例。工会强烈要求署方收回信件,否则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

招待会上,工会代表向媒体展示康文署于8月22日发出的两封警告信,信中指参加罢工的拯溺员善离工作岗位,违反了《公务员事务规例》,将扣除薪金。

而工会方面亦于23日向康文署署长发出一封抗议信,强烈指责康文署22日发出的信件,不但违反《基本法》第二十七条,亦抵触《防止歧视职工会条例》。

港九拯溺员工会副主席郭绍杰表示,部分没有参加罢工的员工获发嘉许信及获局方人士请食饭,明显是搞分化,削弱工会的力量。康文署的做法有打压公务员参与工业行动之嫌,并可能违反《国际劳工公约》及《基本法》保障工人罢工的权利。工会已经将有关资料交给律师,研究进一步行动。

今次的扣薪安排是由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批核的。康文署发言人指发出通知信及在信中列明“公务员不得以劳资纠纷而擅离岗位”的字句,只为知会救生员扣减薪金,做法合法及合情理,与《基本法》赋予的罢工权利并无抵触,而署方亦尊重公务员的罢工权利和自由。有关通知信只是向员工清楚解释不获发薪的安排。存档为使人事及会计部可准确地根据个别有关记录而对同事的薪酬作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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