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仕仁反问大律师公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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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8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政务司长许仕仁称,希望大律师公会给予意见,如果不用行政命令规管秘密监察,可以用其他什么方法。

许仕仁指出,行政长官颁布行政命令规管执法人员使用秘密监察手法调查案件,是基于法庭早前的裁决,所以必须给予执法人员法理基础,这是维护法治,并非削弱法治。

许仕仁强调,根据基本法第48条,行政长官有权颁布行政命令。他认为这个做法有法律基础,可以站得住脚。

许仕仁反问大律师公会的意见,如果不用行政命令,可以用什么维持执法人员侦查的责任。

大律师公会昨晚发表声明,质疑行政命令要求执法人员作秘密监察前,须先取得授权,形同立法。公会强调立法权属于立法会独有,特首不可藉规管为由授权秘密监察。发言人又对特首意识到秘密监察会冲击市民基本权利,但并无透过立法解决,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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