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两男子偷十元港币被重判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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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一日电)广州两名男子在巴士上从乘客口袋偷到十元港币即被发现,两男子便殴打事主。广州越秀区法院昨天在火车站广场召开公开宣判大会,重判两男子有期徒刑十一年。

广州“南方都市报”今天报导指出,广州越秀区法院刑庭陈庭长表示,根据中国最高法院今年通过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该案的判决就是参照了条例。

报导指出,今年一月十四日,广州市民陈某带着装有数千元港币、美元、加币、人民币等币种的钱包上了巴士,不久他发现自己的右裤袋及里面的钱包被割破。陈某下意识地朝身边一男子看了一眼,结果遭周围三个男子围殴。陈某死命抱住钱包,但他的眼、脸被打得淤血肿胀,左上颌前外侧壁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当时,车上司机见车内有人打架受伤,且打人男子还想从车窗跳车,司机便将车停靠在一警车旁边,警察把嫌犯周旋(二十岁)、周治科(二十八岁)抓获。这两个湖南男子共偷得十元港币。

八月三十一日,广州越秀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周旋、周治科有期徒刑各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人民币。

看到判决书后,周旋显得很不服气说:“我第一次偷,两个人一共才偷了十元港币,就判了十一年刑,重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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